9月16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荣昌区警方获悉,该区警方日前破获一起涉案金额21万元的诈骗案,两名嫌疑人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天,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情经过。
“警察同志,我卖房子被骗了。”8月5日,李女士到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报警,她在5月底以25万元卖了一套老房子。“双方交易时,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与买方男子以征信问题为由,要我先把房子过户给买家,等买家把房子拿去银行抵押贷款后,再把余款给我。”李女士说,因为自己不太熟悉交易流程,所以就在收到4万元首付款和21万元尾款欠条后,和买家办理了过户手续,约定1个月内付清尾款。
7月底,李女士多次催款无果,前往银行查询房子抵押放款情况,得知买家的抵押贷款早已发放,于是找到买家要说法。“这次,买家承诺8月4日付清尾款,还要走了我的银行卡号。”李女士说。
8月4日,李女士手机收到买家发来的ATM(银行自助柜员机)转账记录截图。买家还告诉她,跨行转账24小时后才能到账。
李女士收到的转款记录截图 警方供图
24小时后,李女士仍未收到银行发来的到账通知,前往银行查询得知,对方转款后又取消了交易。“我意识到被骗了,赶紧报警。”
荣昌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并于9月9日将嫌疑人杨某、吴某抓获归案。
两名嫌疑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此前杨某因欠债较多无力偿还,曾多次通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办理抵押贷款,借东还西补窟窿。后来,杨某认识在中介公司上班的吴某后,两人开始合谋通过办理房产交易抵押贷款获利还债。
杨某交代,此次交易的抵押贷款扣除支付给吴某的所谓业务费后,已全部用于还债。“卖家多次催收房子尾款,我拿不出钱,便向朋友借了21万元,假意通过ATM转账再截图给原房主。”杨某说,将转账截图发送给卖家,企图让卖家放松警惕,从而骗取本应支付给卖家的21万元尾款。
警方提醒:警惕诈骗分子利用滞后到账的时间差实施诈骗
办案民警介绍,个人通过ATM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24小时后资金到账。在发卡行受理转账业务的24小时内,转账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所以,在一些经营活动中,不能看到转款记录截图就以为对方已经真实打款。
此外,房产交易应走正规流程,不要图省事、贪便宜。要注意多方核实确认交易各个流程是否齐备合法。要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买卖双方不熟悉有关购房政策、中介流程等因素,在支付首付款后诱使买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再利用过户产权向银行抵押获取贷款后逃逸,拒不支付剩余尾款的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
上游新闻报料热线、渠道:966966、上游新闻APP报料。新鲜事、感人事、不平事,欢迎告诉上游新闻。新闻线索一经采用,酌情奖励。
长按识别二维码 阅读更多好新闻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