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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期喂食的流浪猫狗伤了人,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09-15 12:22:17 来源: 上游新闻

“我长期喂食的流浪猫狗伤了人,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日前,家住江北区北城路的小李(化名)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留言咨询一件事:他长期在住家小区附近固定区域喂食流浪猫狗,又担心流浪猫狗发生伤人事件后自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李:它每天固定时间地点等我喂食

小李出于对流浪猫狗的怜爱,经常随身携带猫粮狗粮。“住家附近有一只流浪土狗,我已经喂食大半年了。”小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如今他和这只流浪狗已经有了默契,“几乎每天下午六七点,它都会在小区大门外附近一处空地等我喂食。”

不过,近期外地媒体一则《流浪狗伤人投喂者赔四万》的报道,让小李有些忐忑。“小区门口进出人流量大,而且我喂食时容易引起小朋友围观,有的小朋友还会趁机抚摸狗狗。万一狗狗伤了人,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小李问。

小李担心自己的喂食行为会让流浪狗经常在小区附近逗留,存在安全隐患。“但是不去喂它,我又于心不忍。如果我还想继续投喂这只流浪狗,需要注意些什么?”小李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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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流浪猫

律师:这种行为可能形成管理责任

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勍认为,对流浪动物的照顾、定期投喂等长期固定的行为,可能形成对流浪动物的管理责任。如果该动物一旦对人造成损伤,负有管理责任的人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刘勍建议,如果收养流浪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着想,必须给收养的流浪动物采取专业防疫消毒措施。还要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狗狗办理相关饲养手续并遵守相应规定,以免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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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办理饲养登记证

网友:反对不负责任的投喂行为

记者在梳理投食流浪猫狗的热门话题讨论时发现,大多数网民认为不该随意丢弃小动物,也不能随意投食。

多次救助流浪动物的网友“火巳”表示,多代流浪且接受投喂的狗狗,通常具有集群和乞食两种行为。集群其实就是家犬开始野化的一个特征,当乞食无果或者遭到拒绝时,其中一两只狗狗的一个小小信号,极可能引发整个狗群对人展开攻击。这种攻击可能出于防御,也可能出于野化后复苏的狩猎欲望。所以,反对不负责任地投喂流浪动物的行为。

链接:流浪狗伤人投喂者赔4万元

上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通报了一起案件:去年9月,老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黄色土狗撞倒摔伤,入院治疗后,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10级伤残;家属报警,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土狗系万某喂养;万某称仅有投喂行为,不应担责;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老人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万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法院一审认为,万某经常向该狗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即便该狗是流浪狗,由于万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进行投喂,使该狗对万某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经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判令万某赔偿老人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万某不服上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万某当庭兑现4万元赔偿款。

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 文/图 张文敏/封面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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