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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拒缴物业费 理由:“凭什么”
01-10 16:35:0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

何先生承租的店铺在黄桷垭老街开了几十年,日前,忽然有物业找上门。“无凭无据要我们从今年起缴纳物业费,可听房东说这么多年来从没收过啊。”何先生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询问,“这是合理的吗?”

▲黄桷垭老街

店家:要收物业费请先公示

2019年国庆期间,位于南岸区南山的黄桷垭老街经过一番升级,正式开街。

此前,何先生向一位私人房东租下了一间门面房,做起店铺小生意。可开业不久,就有物业人员不断上门催缴10元/平米的物业费。“这里一半的房子是私人房产,从未收过任何物业费,一直以来也没有物业为大家提供服务。”何先生说。

提起物业费,老街上其他商铺老板们也表示困惑:“虽然店面位于老街风景区,但又没使用任何公共设施,也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何服务。在物业未出示任何公告的前提下,这样的收费标准合理吗?”

▲黄桷垭老街

何先生认为,物业费定价有失公允,拒缴物业费,竟遭遇门口灯笼线被夹断,晚上无法亮灯。他担心:“没有公示文件,没有收费标准,单凭物业一句话就得交钱。如果物业提供不了相应服务,那这笔钱岂不是交得有点冤?”

▲何先生称门口灯笼线被夹断,晚上无法亮灯

相关部门:市场调价主要依据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和服务的等级标准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南岸区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黄桷垭老街的物业收费应属市场调节价。

老街物业方重庆黄葛古道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解释,收取费用后会与商铺业主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列明服务事项。“虽然有部分商铺仍属私人房产,但经黄桷垭老街整体打造后,还将继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风景区的持续完善。”

那么,在收费前是否有向业主提供相关公示文件?物业费的市场定价参考标准又是什么?记者向物业工作人员求证核实更多情况,却遭对方拒绝采访。

南岸区住建委物业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收到黄桷垭老街物业公司的备案合同,“但将服务合同备案并非收费的前提,物业公司可同步进行与商铺的合同签订及合同备案手续。”南岸区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亦表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铺主要依据与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合同,“老街的商铺业主若属第二业主的,可与第一业主商定具体签订合同人,签订后若认为物业的定价与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质量不符,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律师点评:应先建立合同关系并告知收费依据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首先应当与业主或者业主单位建立合同关系,并根据政府制定的收费指导价格(或周边市场同类型价格),参考物业服务等级等确定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应当告知业主相关的备案手续和收费依据,签订的合同应向当地住建委备案,收费价格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若业主对收费价格有异议,可向物价监督管理热线投诉反映。”

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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