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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别人车位不挪车,对方叫来叉车拖走
01-27 17:26:1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彭光瑞 实习生 李泓靓/文 警方供图

近日,高新区发生了一起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当事双方互不退让,甚至还叫来了叉车……1月24日,高新区公安分局香炉山派出所接市民周某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辖区某小区车库的私家车被人用叉车强行叉移,并造成其车辆前挡玻璃和保险杠不同程度的损坏。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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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时,民警看到涉事双方正在进行激烈争吵,随即立即上前将双方分开。民警通过了解得知,原来2天前,报警人周某驾驶私家车在该车库停车时,见一机动车停车位上停放了一辆电瓶车,以为有人乱占车位,于是便私自将该电动车推开将自己的车停了上去。但周某不知道的是,该车位实则是小区业主王某长期租用的车位,王某在租用后因担心后被其他人占用,于是将自己的电瓶车停在此处。

当天在周某离开后,王某见到自己的车位被他人占用,于是通过物业联系到周某挪车,可在沟通时双方因言语不和争吵起来,随后周某拒不挪车并扬长而去。

24日上午,见周某两天还未挪车,一气之下,王某叫来叉车来将周某的车强行铲开,而叉车在作业过程中也造成周某车辆前挡玻璃和车身不同程度受损。见爱车“受伤”,周某当即和王某理论起来,双方互不相让,于是就出现了周某报警的一幕。

民警了解事情原委后,对双方进行了法制教育宣传,在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遇事一定冷静处理,经过民警在场同双方一起协商后,双方最后化干戈为玉帛,周某因占用车位向王某道了歉,王某也向周某支付了修车费用后握手言和。

民警提示:大城市的汽车保有量与日俱增,相对的停车位却越来越少,车辆若进入小区停车请自觉遵守物业停车规定,如若占用了他人停车位,最好在车上醒目位置留下的联系方式;同时民警也提醒购买或者租用车位的用户,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在租用的车位上挂上车牌号或者写好温馨提示。如果遇到停车问题,双方还是心平气和的沟通交流,切记不要因小事生气费时又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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