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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违规向游客兜售火锅底料获利160元,被罚款3000元
09-24 13:28:38 来源:上游新闻

导游在带团途中,违规向游客兜售火锅底料等食品获利160元,最终被渝中区文化旅游委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24日,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发布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含了“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违法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等方面。

医疗器械经营场所经营旅行社业务被罚

位于南川区的康寿医疗器械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经营医疗器械的便利,招徕、组织旅游者参加广东“2021健康坊广东3日3晚健康南国游”。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旅游委责令该经营部改正,并给予当事人罚款一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重庆悦吉梦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也是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康养旅居为由组织招徕游客,签订康养旅居合同,并转包给重庆市紫锦皇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渡口分社组织赴孙中山故居、港珠澳大桥等地旅游。

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旅游委责令该公司改正,并给予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刘某某给予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打着康养的幌子开展旅游业务,在这批公布的案例之中,绝大部分都是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旅行社业务。

导游违规兜售火锅底料被罚三千元

在重庆港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武隆-彭水-重庆两日游”团队游中,导游郑某某在提供导游服务时,向游客兜售火锅底料等食品,获利160元。

渝中区文化旅游委责令郑某某改正,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导游樊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带团业务。也被渝中区文化旅游委责令改正,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两百元,罚款三千元,暂扣导游证两个月的行政处罚。

而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王某某,使用自制合同与游客袁女士一行三人签订了“重庆一日游”包价旅游合同并组织旅游活动,从中获取违法所得180元。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责令王某某改正,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李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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