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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如何处置?
05-31 17:45:03 来源:上游新闻

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怎么办?

5月31日,“发言人来了  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微宣讲进园区”高新区专场活动在西永综合保税港区举行。

活动中,来自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的“发言人”们有问必答,事无巨细地与企业代表们面对面,就企业关心的环保工作和问题现场给出答案。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应该如何处置?”现场企业代表提问。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受理应急处“发言人”孙大武答:根据重庆市《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单位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要立即启动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态发展,组织监测、调查事故原因,提出人员疏散建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要依法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及地点,并对事件原因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在应急处置中,应当适时报告事态发展及处置进程。在处置结束后,应当详细报告事件处置结果、危害与损失评估、潜在或者间接危害、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活动现场,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小龙介绍,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于本月启动打造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示范区,目前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对危废管理不规范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计划用一年的时间实现辖区危废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批危废管理标杆示范企业。

这对于企业来说,企业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危险废物管理要建立台账记录,配置称重设备,转移严格执行联单制度,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年产危险废物50吨以上的企业实行精细化管理,在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企业需配置称重、二维码打印等相关设备,危险废物转移中执行精细化联单,利用“一物一码”实现危险废物追踪、溯源等等。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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