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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冲到公路中拦截车辆 还殴打咬伤民警
04-25 18:28:57 来源:南川政法微信公众号

南川政法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4月一天晚上,袁某饮酒后无故在重庆市南川区一化妆品店内闹事。店员拨打110电话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刘某、钱某到现场处置警情。袁某对向其核实身份的民警刘某进行辱骂,接着袁某又冲到公路中间拦截车辆滋事,被民警刘某制止,袁某便殴打刘某头部,并咬伤其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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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鉴定,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4.4mg/100ml。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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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袁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案件事实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情况,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袁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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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为了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进行修改,正式增加袭警罪这一罪名。新修改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害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袭警罪规定了两档刑,大大加重了特殊情形袭警的处罚力度。

原标题:南川一男子酒后殴打、咬伤民警,被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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