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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小区消防通道几天不“挪窝” 相关部门:立刻开展整治
03-23 18:32:0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各种不文明停车现象也非常普遍。其中,有些车主不自觉地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不仅影响市民通行,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稍早前,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接到市民举报,从南岸区福利社出发,经阳光南滨小区到七一村,一路上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居民出行的情况。这不仅严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还严重影响城区市容市貌。

3月23日下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市民举报的情况尤为严重。

从福利社到七一村,这段路并不宽敞,为了防止有人占道停车。马路中间还加装了铁质的隔离桩,交巡警还特意安放了“禁止停车”的标识。

“总是有人不知觉,把车乱停乱放。你看看嘛,说了好几次都没得办法。”提到小区外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家住附近的熊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就在七一村的这个路口,我还和一个车主吵过架,也打过电话,但总是好了两天,就又恢复老样子了。”

熊先生提到,小区周围有几个停车场,晚上不够停,自己对此表示理解。“但是你看嘛,白天也是这样停,他们就是以停车位不够为借口。然后乱停乱放,大家怎么走路嘛。”

附近的一些居民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向记者倒苦水。

“有些车停了几天都不走,还停在消防通道上,很不像话。”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交巡警曾对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的情况进行过重点整治,效果很好。“可是整治过后,不到一个星期,就又恢复了。而且还变本加厉,你看看这辆车就停在了人行道上。”

顺着李先生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一辆福特牌越野车横在了一棵树下。这个地方因为长期被机动车碾压,完全看不出是行人走路的地方。

除此之外,记者还注意到,有车辆就停在禁停标志下,让附近小区的保安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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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执法权,只希望他能换个地方。”小区保安告诉记者,停在禁停标志下的小轿车车主说自己十分钟就回来,可现在都过去半个多小时了。“你看它后轮的区域就是消防通道的标示区域,说了也不听,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

“这里乱停乱放的,不只有私家车,还有小货车和面包车。”市民李先生表示,晚上这片区域更是车挨着车,行人没法下脚走路。“有几次晚上,我们要给这些小车让路。你走得慢了,他们还要按喇叭。他们停着方便了,谁来对我们这些行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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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收到了市民的投诉,接下来会立刻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回应称,对于市民的投诉,执法部门会非常重视。

同时,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优美的市容市貌、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来维护。希望车主能自觉有序停车,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方便乱停乱放,而影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要让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共同维护好整洁有序的城市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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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不能临时停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摄影 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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