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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规避错峰时段?重庆交巡警:内环违停罚200记6分
03-02 17:35:2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3月2日是桥隧错峰通行第二日,错峰通行尾号为2和7。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据第三方数据分析,中心城区早高峰平均车速28.5公里/小时,同比提升9.2%。

2日,错峰通行桥隧早高峰流量同比平均下降14.3%,其中,渝澳大桥、朝天门大桥、鹅公岩大桥下降最为明显。

错峰通行桥隧早高峰平均车速同比提高26.2%,其中,高家花园大桥及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嘉华大桥提升最为明显。中心城区其他未限行区域未出现明显拥堵,交通运行正常。

据2日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闯禁数据显示,今天仍有小部分市民违反错峰通行规定,违法数量较昨日相比明显减少。

重庆交巡警特别提醒所有驾驶员朋友:尽快熟悉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政策内容,提前了解自己尾号错峰通行时间,规划自己的出行时间和通勤方式。

如果当天自己的车辆尾号受到限制,就尽量不要驾车出行。如果确需驾车出行,切不能踩着点在错峰开始前上桥,或者将车辆停在路边等待错峰结束而影响正常的通行秩序。3月1日晚高峰期间,在红槽房立交至高家花园大桥南桥头、石子山立交至高家花园大桥北桥头路段等地便出现了少数车辆违法停车等待错峰结束的现象。

另外,内环快速路车速较快,在内环上停车既违法又不安全。市民朋友们切勿用违法停车的方式去规避错峰通行时间段。

即日起,重庆交巡警将加大对在内环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请尾号受限的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绿色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城市快速路参照高速公路管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相关规定,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并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相关规定,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并记12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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