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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雨棚,高新区将从3月1日起对两轮车进行综合治理
02-04 18:16:1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两轮车违法载人、超速、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雨棚……今年以来,高新区公安交管部门多次收到关于“两轮车扰乱交通秩序,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投诉。同时,还有居民表示,两轮车随意停放,影响居民日常的安全便捷出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对此,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以及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等三部门在2月4日联合发布通告,在2021年3月1日起至6月1日,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中心城区道路、各场镇主次干道及各园区区域内道路开展两轮车综合治理工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规〔2019〕5号)等法律法规,上述部门决定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中心城区道路、各场镇主次干道及各园区区域内道路,开展两轮车综合治理工作。

高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综合治理的对象是二轮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含电动)、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自行车。从3月1日起,对两轮车非法改装,非法安装雨棚,超载、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速、逆行、飙车,未靠右行驶,乱停乱放,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将继续协调公交部门进一步扩大运营区域及时段,尽可能地满足辖区群众的出行需要。同时全面排查、科学施划两轮车临时停车泊位,策动共享单车企业合理布设施划共享单车停车区域。

在此,高新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和家人幸福着想,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健康出行,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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