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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堂办案,男子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被判二年
08-06 20:10:02 来源:垫江法院微信公众号

垫江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8月6日,垫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在疫情期间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案,该案由垫江县人民法院院长程晓东担任审判员独任审理,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兰依法出庭履行职务,2名市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

△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检察院指控

2020年1月至2月,被告人陶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从网络上下载的与口罩销售相关的图片、厂家资料、检验合格报告等虚假信息。

△垫江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兰作为公诉人出庭

而后,陶某利用他人购买口罩的急切心理,冒用口罩销售员的身份,用微信与被害人商议口罩价格、向被害人发送假的身份证照片、快递单号等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以收取口罩货款为由先后骗取重庆市、广东省、四川省等地的8名被害人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共计31486元,因害怕被害人报案,陶某在案发前向各被害人退还5300元。

被告人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陶某向各被害人退还25136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依法应予以严惩。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垫江法院院长程晓东作为独任审判员审理本案

被告人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其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陶某的犯罪事实,结合其具有的量刑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当庭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两名市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原标题:法检“两长”联手办理,这起涉疫案件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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