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贷款、信用卡、互联网……2019年的这些典型案例 都和这几个关键词有关
06-29 20:20:4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6月2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公布了2019年度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渝中区检察院:温某某、欧某某收买信用卡信息、妨碍信用卡管理案

温某某、欧某某明知他人通过微信招揽生意等方式实施诈骗,仍与之共谋,事先为其提供微信收款码,待其将诈骗所得转入温某某控制的微信账户内,再由温某某或欧某某取现扣除佣金后交给对方。被告人温某某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银行卡及身份、密码等配套信息资料共计23套,涉及银行卡23张,之后交由被告人欧某某保管用于取款。检察机关以温某某涉嫌诈骗罪、收买信用卡信息罪,以欧某某涉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温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欧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当前,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网络购物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也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收买、使用他人信用卡信息及配套个人身份信息,实施电信诈骗和各种网络犯罪,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涉信用卡犯罪的同时,深挖犯罪全链条,立案监督追诉温某某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和欧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积极引导侦查人员完善固定证据。最终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定罪意见得到法院的全部采纳,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案例二

渝北区检察院:余某某、付某某等伪造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案

2016年11月份,被告人余某某通过QQ社交软件联系到被告人李某某,并多次从李某某处购买银行卡信息采集器、微型摄像头等作案工具,安装在银行ATM机上秘密采集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余某某按照所采集的银行卡信息种类(芯片卡和磁条卡),自己或通过被告人牛某某伪造银行卡盗刷被害人账户内的存款,或通过QQ发送给被告人杨某某、付某某二人,由杨某某、付某某通过第三方盗刷银行卡内的存款。检察机关以余某某、付某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以牛某某、杨某某、李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一年半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案是一个通过互联网并勾结境外人员实施侵犯公民财产信息的诈骗犯罪团伙,犯罪成员分布广,松散作案,警惕性强。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加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精准指控犯罪,夯实了案件质量基础。检察机关加强以案释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机构在护公民的财产安全、财产信息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用实际行动贯彻“办理一起典型案件,推动一个行业治理”的工作理念。

案例三

江北区检察院:杨某某等非法经营案

2017年,被告人杨某某是重庆Y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Y公司”)法定代表人,以重庆Y公司名义委托福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其开发“Y支付”手机APP,主要功能为信用卡套现。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仍运行该“Y支付”手机APP并发展手机APP会员,使会员在APP系统提示下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将信用卡中的资金套现到会员自己的储蓄卡中。在此期间,“Y支付”APP会员共套现资金52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支付手段互联网化,逐渐衍生出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户之间、没有获得许可牌照的“第四方支付”犯罪手段。本案系杨某某利用“第四方支付”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新型案件,与传统非法经营中POS机套现相比,实施犯罪更便利、套现形式更多样、犯罪成本更低廉。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同时,也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从保护民营企业的角度出发,对杨某某提出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实现了惩治金融犯罪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案例四

江北区检察院:文某某等9人贷款诈骗案

2016年7月,某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系非银行金融机构)与M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简称M医疗)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某金融公司为在M医疗购买服务的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M医疗实际控制人文某某与工作人员、中介人员通过虚报医疗美容项目、费用、消费者收入情况、工作情况等诈骗某金融公司贷款共计人民币249万余元(未归还本金)。检察机关于2018年11月21日以文某某等9人涉嫌贷款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文某某等9人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文某某等具体实施组织、策划的核心人员,积极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予以严惩。某金融公司是我国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业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帮助公司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向被害公司提出三点检察建议:一是加强贷款审查;二是审慎选择合作;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利用检察建议,为金融创新保驾护航。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