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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南岸实行新冠肺炎疫情分区三级防控
02-25 22:14:55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2月25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南岸区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按照当前市、区疫情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结合人口流动等因素,南岸区将全区(除经开区直管园区外)分为:I级管控区域、II级管控区域、III级管控区域。

三级管控区域这样分

III级风险管控区域

低人口密度区,无确诊病例

II级管控区域

中等人口密度区,或有确诊病例,或属于城乡结合部

I级管控区域

高人口密度区,或有确诊病例

分区分级这样管理

III级风险管控区域

该区域绝大部分属于重庆经开区地域,参照中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实行负面清单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复工复产类

未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项目)、个体工商户不得复工复产或新开工。

2.居住生活类

(1)未进行区安全小程序“二维码”扫码登记排查、未满相应隔离观察期的主城区外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不得离开隔离观察地点。

(2)未进行“一戴二测三登记”(戴口罩、测体温、实名登记)的非本居民小区(村居)人员,不得进入居民小区(村居)。

(3)未戴口罩、未测体温的本居民小区(村居)人员,不得出入居民小区(村居)。

(4)不串门、不聚集,不得举行家庭聚会。

3.公共场所类

(1)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继续暂停活畜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

(2)严禁一切聚集性活动(宴会、展会、节会、集会等)。“红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

(3)继续暂停茶楼、麻将馆、洗浴、KTV、影院、游泳、健身、教育培训、文艺演出等人员聚集或近距离接触的场所营业。

(4)禁止不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等各类人员进入已经开放的公共场所。

(5)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除外)。

(6)一律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II级管控区域

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防输出”防控策略,在采取III级管控区域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实行正面清单制,根据疫情态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复工复产类

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尽快推进企业(项目)、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或新开工。

2.居住生活类

(1)本居民小区(村居)人员,坚持戴口罩、测体温,凭有效证件(证明)正常出入小区(村居)。

(2)外来人员进入居民小区(村居),坚持“一戴二测三登记”(戴口罩、测体温、实名登记)防护。

(3)对无重点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的老旧散小区适当调整管理方式。

3.公共场所类

(1)继续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2)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适当增加公共交通,逐步恢复开放游园绿地、公园广场、文化体育设施等室外公共空间。

(3)有效控制公共场所人流和人员聚集,预防病毒交叉感染和扩散传播;提醒市民注重自我防护,自觉保持与他人1米以上距离。

(4)有序恢复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服务,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I级管控区域

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防输出”防控策略,在采取II级管控区域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实行正面清单制,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复工复产类

(1)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尽快推进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或新开工。

(2)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允许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理发店、洗衣店、便利店(食品店)、社区小超市、水果店、打字复印店等个体经营户营业。

2.居住生活类

保障居民(企业员工)工作、生活、就医等正常出行,继续对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3.公共场所类

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适当增加公共交通,逐步恢复开放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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