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客车因超载司机被判处拘役3个月
09-06 19:14:59 来源:永川公安

永川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5月1日,客车驾驶员黄某驾驶车号牌为渝AG****大型普通客车搭乘18人由重庆市永川区客运中心发车往仙龙镇张家村方向行驶,中途陆续有乘客上车。当行驶至五间镇兴隆街时,因涉嫌超员被交巡警拦停。

经过交巡警对渝AG****大型普通客车上乘客人数进行记录核实,实载47人。渝AG****大型普通客车核定载人数25人,超员22人,载客人数超过荷载人数88%,属于严重超员。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金、记12分的处罚决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对此案立案为危险驾驶案侦办。

经过法院审判,被告人黄某在从事旅客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负刑事责任;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黄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永川区大型客车严重超员入刑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客运驾驶员朋友务必要引以为戒,不能只顾经济利益而漠视生命安全。

原标题:永川一客车因超载司机被判处拘役3个月!!!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