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重庆2022年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个人未分类投放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08-07 10:41:51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今(7)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起,重庆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2年,重庆将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重庆垃圾分类“三步走”

2022年实现分类全覆盖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淑钰介绍,《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强化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要点。

在工作目标上,重庆市提出了分“三步走”的思路。

第一步,2019年,所有区县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镇)和全市1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3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

第二步,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50%的街道(镇)和全市3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1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2500个示范村,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即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第三步,2022年,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张淑钰表示,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职能部门众多。为实现上述“三步走”工作目标,《实施意见》中以“六个强化”明确了具体工作举措。

这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县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

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 

分类垃圾将少付费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城区(县城)创建和“文明在行动、重庆更洁净”等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军营。   

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

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多元投入、财政保底的经费保障机制。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市环卫集团等专业企业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优势。

重庆还将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评价,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实施监督监测、绩效评价,推动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实行分类指导员制度 

市民要做好日常“干湿”分类

张淑钰说,垃圾分类对市民而言,是一种文明习惯,一种新时尚,对管理部门而言,则是一项链条式的管理工作,包括前端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中端的分类运输和末端的分类处置。就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对四个环节分别作出了明确要求。

关于分类投放,要求简便易行。

针对城市居民而言,主要在家中设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桶、易腐垃圾(湿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湿”分类。

张淑钰介绍,市民家中的干、湿垃圾一般占到了家中生活垃圾的80%左右。因此,做好日常“干湿”分类非常重要。

《实施意见》还要求,生活中偶尔产生的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

针对城市居住小区而言,要根据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设置垃圾投放设施,不宜过多设置四分垃圾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探索推行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比如,有害垃圾产生量较少,一般而言,一个小区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即可。

针对农村居民而言,重点在推进“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分类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易腐烂垃圾可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

在全市层面,实行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分类指导员制度,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

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 

主城区力争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

《实施意见》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也进行了明确要求。比如,在分类收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确保功能完善、干净无异味。

关于分类运输,《实施意见》要求以全程分类为目标,积极推广市场化、专业化运输模式,支持专业运输公司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严防“先分后混”。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单位要做好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的衔接;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兜底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有害垃圾运输要严控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城区力争2020年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焚烧。加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主城区力争2019年底建成洛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制度,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今年开展示范的包括主城46个镇街

《实施意见》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街道(镇)为单元开展示范,实现分类管理主体(即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住宅小区)全覆盖,分类类别(即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今年初步计划在主城区46个镇街、其他区县城市建成区35%以上的镇街开展示范,各区县在示范镇街之外的其他镇街,同步选取部分居民社区开展试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

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国有企业和车站、机场、码头、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培养良好文明习惯。

在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工作。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特别注重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引导其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

另外,市民如果想了解重庆生活垃圾分类的最新进展,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可以关注“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

新闻纵深>

目前,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超过95%

按照国家要求,重庆市2017年11月印发了《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重点在主城区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重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及管理导则》,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建立“月暗查、季评价,月报告、季通报”制度。通过活动吸引、媒体宣传、发放指南、开通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途径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公共机构全面推进;主城区分类体系已覆盖43个街镇、306个社区的110余万户居民,易腐垃圾单日最高收运和资源化处理量达到2000吨,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超过95%。

同时,重庆从2017年7月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国示范县(区)建设工作。两年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农村地区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点4275个,实施易腐垃圾堆肥的行政村有456个。

重庆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水平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中处于中偏上,在西部暂排前列。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实习生 吴旭洋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