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重庆开展严查非法收集运输餐厨垃圾专项行动
05-13 17:48:1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5月13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 举行2019年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为切实推进我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执法总队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力开展2019年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10日至9月10日。实施范围为重庆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将全面查处非法处置餐厨垃圾及餐厨垃圾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监管,防止废弃油脂等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餐厨垃圾饲养生猪等使用环节,确保餐厨垃圾监管责任落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专项行动将在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和处理三大环节,开展八大重点监管执法: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或者未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

●未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密闭储存;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的行为。

●未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或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的行为。

●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未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中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造成滴漏、撒落的行为。

●接收、处理未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者个人运送的餐厨垃圾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安全设施,保证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

●未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处理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的行为。

据了解,执法总队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市、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70921人次,检查餐厨垃圾生产单位52533个次,检查餐厨垃圾收运单位261个,检查餐厨垃圾处置单位8个次,餐厨垃圾教育宣传64815次,立案115件,罚款110741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