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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 重庆市教委:暂未明确禁止
03-11 21:01:07 来源:上游新闻

今(11)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另外,此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此前重庆并未明确要求校园内不得开设小卖部、超市。下一步,重庆也将按照《规定》对此进一步规范管理。

校内小卖部禁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根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规定》明确,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规定》同时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重庆:中学开了食品小卖部 学生可刷饭卡购物

重庆中小学校内开设小卖部情况如何?今天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走访了渝中区的几所学校发现,中学校内开设了小卖部,小学则没有。

下午4点过,记者来到渝中区大坪小学,正值学校的放学时间,校门口站满了前来接孩子的家长们。家长黄先生告诉记者,女儿上四年级了,老师平时不让孩子带零食到学校吃,学校里面更没有开小卖部。几名学生也纷纷表示,学校没有小卖部。

记者随后来到求精中学,不少学生向记者反映,校园里开有小卖部,也是他们几乎每天都会去光顾的地方。“主要是一些生活类用品,有零食、饮料,还有各种文具,可以刷饭卡也能用现金,挺方便的。”该校初一学生小陈说。

学校食品小卖部严禁对外承包

据了解,在食品安全方面,重庆市教委曾多次发文出台相关举措,要求学校盯紧采购、贮存、加工、分餐、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堵住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确保学生在学校吃得营养、吃得放心。

去年11月13日,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小卖部(小超市)应当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严禁对外承包。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近日,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学校从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等方面全面开展7类自查,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不过,对于校园内不得开设小卖部、超市,重庆并未明确要求。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下一步,重庆也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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