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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2-28 11:43:0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

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日(12月28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2月17-19日,我市对各区县环保局、相关企业以及从业单位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培训,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领悟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据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重庆已完成696块工业企业原址地块的调查评估;完成66块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修复污染土壤155余万立方米,提供修复后的净地826万余平方米。

重庆是全国六大老工业基地之一,很多企业分布在主城区,厂区与居民区相互交错,部分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以前,曾采取相应措施,完成了400多家企业的环保搬迁,在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也遗留了一些有污染风险的地块。

对此,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环境管理协调和考核机制、建立疑似(潜在)污染地块排查制度、制定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备案制度、制定从业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建立从业单位退出制度、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制度等。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巩固部门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风险管控制,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实现土地在转用、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调查工作全覆盖,推进污染土壤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探索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筹措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污染地块管控和热点区域环境管理,确保‘净土’开发,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范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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