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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派发证券化“礼包”:奖补资金最高600万
08-27 08:03:15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渝企到资本市场谋求长远发展,正迎来多重政策力挺。日前,我市正式印发《重庆市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敲定经济证券化目标:到2022年底,实现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同时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拟上市“预备队”,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促进重庆金融中心建设。

2022年底争取 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140家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2年年底,实现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倍增目标,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70家、达到140家,新增IPO申报公司100家、新增辅导备案公司200家、新增以上市为目标的股改公司350家,形成充足的拟上市资源梯队,证券化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民企将成为储备库的主力军。数据显示,2017年,有7家渝企上市,其中6家是民营企业。目前,重庆上市民营企业已达36家,占全市上市企业总数量的一半以上。同时,在全市13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90%,成为“重庆军团”挂牌上市的“资源库”。

5年内新增

350家以上市为目标的股改公司

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路径,以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企业为主,根据上市条件,重点筛选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上市后备企业,择优纳入市级拟上市资源储备库,形成市、区县两级梯次培养格局。对上市资源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汰劣,5年内新增100家左右优质规范的上市主体。

同时,加速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根据后备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股改和上市方案,降低企业改制成本,对接引进战略投资者。按照计划,5年内新增以上市为目标的股改公司350家。

就实施途径看,将坚持境内和境外上市、直接和间接上市并重。立足沪深A股市场上市主渠道,推动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市场上市;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产置换、吸收合并等方式探索“借壳”上市;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境外上市,促使上市企业行业分布更广泛、产业结构更合理、目标市场更全面。

创新型“独角兽”

完善孵化到上市全金融链服务

从推动上市的行业来看,不仅涵盖汽车、电子集成电路、医药制造等传统重点领域,同时,将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型企业纳入试点名单。

对于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产业带动力强的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将加快培育推动进入改制上市流程,完善对企业从孵化、加速到上市的全金融链服务。

针对处于国家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的企业,将用足“绿色通道”政策,引导资本市场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大对本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企业、旅游龙头企业的引导和资源整合注入,促使其尽快符合上市要求;加快引进迁入意愿较强,与本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关联度较高、互补性强的市外企业,全力扶持其上市。

做大做强 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对于已上市企业,鼓励并支持运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市场化并购基金,集聚社会资本,加快实施境内外核心项目并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动绩差上市公司通过资产注入、引入战略投资等方式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再融资能力。

同时,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健全私募股权投资体系,开展股权基金交流推介活动,积极储备优质项目,吸引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来渝投资。鼓励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为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重点聚焦先进制造、大健康、互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

此外,将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到2022年前,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将建设成为服务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的重要资本市场、全市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则继续发展成长板和孵化板,完善科技创新板和青年创新创业板。以培育多层次合格投资者为核心,有效活跃市场融资和交易功能。以股改企业和国企混改为重点突破,多渠道提升挂牌企业的质量和数量。

我市加大鼓励扶持企业

1对市金融办认定的市级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3年重点培育期内,以其上一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基数,缴纳的增量部分,由市财政在其纳入重庆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按市级留成部分给予奖补,累计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上市成功后不再享受。

2对进入我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含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获得转增股本数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按规定实施分期纳税。

3对重点培育企业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5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给予50万元奖励,审核通过后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重点培育企业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30万元奖励,审核通过后给予30万元奖励。以上财政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每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原标题:我市派发证券化“礼包”:奖补资金最高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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