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后婚房归谁?重庆一对昔日恋人闹上法庭
01-03 09:28:15 来源:第1眼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2014年大学毕业后,李高霞留在主城工作,她一直租房居住,月租金两千余元。2016年3月,李高霞认识了重庆九龙坡籍男子小高。经过一个月的接触,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6年5月25日,通过按揭的方式,李高霞用自己尾数为5442的银行卡向开发商支付了近12万的首付房款和相关费用。

让人不解的是,这套李高霞自称单独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人署上了小高的名字。李高霞称,自己在区县老家有一套按揭房,现在如果再署名买房,就要承担贷款利率上浮和首付款比例上涨的风险,所以就单独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

到了2017年4月,恋爱中的男女分了手,房子随后也就成了双方争吵的焦点。小高表示,近12万元的首付款和相关费用,是自己从李高霞处借来的,并不是李高霞所说的借名买房。



李高霞表示,自己只是借名买房,而不是借钱买房。为此她还出示了当事置业顾问付小姐所做的证词。置业顾问付小姐愿意向法庭证明,因为考虑到首付比例和利率问题,李高霞在购房现场决定只写下男朋友小高的名字。



而从按揭的情况来看,在2017年5月以后,房屋的按揭款是由男方独自支付,在这之前的按揭款则无法证明是李高霞单独支付。吵吵闹闹中,时间到了2017年的年尾,交房的时候。当初买成49万的精装房已经升值到近百万。李高霞打听到,双方分手之后,昔日男友又结识了新的女友,对方还是自己的闺密,目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匆匆接房,正是为了布置新居。听闻这个消息,小李那是五味杂陈。

就李高霞提供的这些证据。第1眼记者也向多名法律界人士进行了咨询。根据他们往日的从业经验来看,李高霞仅仅凭借这些证据,证明是自己出资买的房,甚至想拿回注册登记为他人的房屋,不容乐观。

目前,李高霞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小高则表示,自己拥有充分的材料,证明房子是自己的。这套房屋究竟归谁所有,需要等待法院的裁决。昔日恋人闹到现在这种局面,令人深思。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面对大宗财物,当事双方最好还是能够草签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俗话说得好,亲兄弟,也得明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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