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当“上线”网上卖假烟 涉案金额上百万
12-27 10:49:4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这个案子中的涉案人员都很年轻,甚至有人还是高中生。这提醒我们,在保持打假破网高压态势的同时,还要加大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庆市万州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屈小力在“11.13” 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总结会上如是说。

2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万州区烟草专卖局获悉,该局联合公安人员侦破的“11.13”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查获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金额248万元,起获了涉及29个省市、自治区的制假售假网络。

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介绍,这起案件中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身为“上线”的庞某让他们略感惊讶,庞某当时才18岁,还是一名高中生,在售假烟的过程中,涉案金额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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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假烟现场

10条假中华,网络售卖

2014年11月13日,重庆市万州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人利用微信违法销售假冒卷烟,品类繁多、价格便宜、金额巨大。

根据线索,该局稽查队长熊伟带队,将正在交易的魏某逮了个正着,共查获10条假中华。

经初步调查,魏某是万州本地人,经常利用“陌陌”、“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发布假冒和走私卷烟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品牌多为高档品牌卷烟。

“魏某的这些假烟从何而来?”凭借多年的破案经历,执法人员认为这个案子背后绝对不止10条烟这么简单,这也许是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案件的一个突破口。

在万州找到二十几个“下线”

通过进一步了解,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查出魏某的销售货源皆来自于熊某,且魏某只是熊某的下线之一。熊某通过招募销售代理的方式发展多家下线,在全国范围内销售违法卷烟。

至此,重庆市万州区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李明要求迅速对接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挖细查。

“这个人特别狡猾,只要我们稍微一加大对物流环节的检查力度,他就不做‘生意’了。”参与办案的执法人员张洪炜介绍,熊某的这一特性,为他们办案增加了难度。

在对熊某的快递物流收寄情况以及QQ、微信聊天记录进行调查后,专案组在一系列错综复杂的信息中梳理出熊某仅在万州的下线就有20多个。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熊某还不是最大的上线。

这一新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一张打击互联网贩烟的网正在铺开。

一年辗转四地摸网络“破网”

“互联网贩烟最大的特点就是隐蔽性较强,扩张速度快、涉案地域广、涉及人员多,这也给我们查案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回忆起当时破案经历,万州区局稽查队员丁祥勇深有感触。

为了了解清楚各层代理之间的关联,落实网上涉烟不法分子的真实身份,固定网上涉烟违法证据,专案组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破网”之旅。他们将传统的蹲守与技侦手段相结合,辗转万州、杭州、深圳、山东4地跟踪嫌疑人,在数不清的网络数据中梳理筛选情报和有用线索,在人流、物流、资金流彼此分离的极其困难情况下,逐步理清了违法涉烟分子的真实身份和关系图谱,初步判断了熊某的上家为山东莱芜的庞某。

“互联网找人,就相当于大海捞针,方向没搞对,一切都白费。”说起查找数据的过程,丁祥勇印象深刻。

在执法人员加大对物流快递环节检查力度的时候,熊某警觉的收敛了自己的行为,微信、QQ都不再活跃,聊天记录基本为日常社交生活相关内容,专案组原定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变得有些模糊,但是在物流中心又不断发现假烟收寄订单,“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让专案组调查陷入了瓶颈。

为了尽快搞清原因,专案组加大对快递单信息认真进行排查的力度,办案人员轮流值守监控电脑,梳理资金账户、电话号码、微信帐号等,排查重点人员300多个,才发现熊某为了混淆专案组的视线,持有多个社交聊天账号及多个交易账号。

“我看我们可以动手了,先抓住这个网络的核心熊某,再各个击破。” 有了前期的调查基础,经过反复论证,专案组负责人当即拍板决定。

2016年3月,万州区局执法人员配合万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干警在位于万州区乌龙池119号4单元502室的家中将熊某抓获,现场查扣用于假烟经营的电脑及手机。

事实证明,专案组确定抓捕熊某的决定是正确的。根据调查取证和熊某的交代,专案组准确掌握该犯罪团伙的层级结构和运作方式,摸清了涉案人员网络构架,查明熊某上线系山东莱芜的庞某及四川的韩某。

至此,该网络已逐步清晰,共有违法嫌疑人13名,涉及黄鹤楼、中华、大公鸡、荷花、万宝路等30余个品种,金额达248万元,非法售烟网络遍及重庆、山东、天津、内蒙、江苏、陕西、广东、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

 “上线”才18岁

2016年4月初,万州烟草、公安联合山东烟草、公安,组成行动小组,在山东莱芜对庞某实施抓捕工作。

专案组执法人员联合民警连续蹲守多日,在庞某姐姐住所将其抓获归案。办案人员网上发布了在逃人员韩某信息后,成都公安在侦查某起案件中,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比对,确认在押人员韩某正是重庆万州警方公布的在逃人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熊某、庞某因非法经营罪于2016年9月2日分别被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缓刑执行;韩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7年2月22日被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令人痛心的是,被判刑的三人中,庞某当时才18岁,还是一名高中生,熊某也才22岁,他们涉世未深,涉案金额却都高达百万。

谈起网络贩假,他们坦言是虚荣心作祟。出生农村家庭的庞某,不愿被同学瞧不起,开始了网络贩假,手机转发信息就有生意上门,还赚了不少钱,暴利的驱使让庞某不惜铤而走险把“生意”越做越大。

熊某说,自己好面子,有一次想请朋友吃饭,手里没钱,转发了一条卖烟信息,没过一会儿就达成交易,尝到了甜头,便开始肆无忌惮贩卖假烟。在利用互联网贩假的初期,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当意识的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的时候,他们却已经“走火入魔”,思考更多的是怎样与执法人员周旋。

通讯员 周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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