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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从业者揭行业偷漏税内幕:成立“掩护”公司把主播个税变增值税
11-24 09:13:31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随着短视频时代的崛起,火热的直播经济这些年来不断缔造出一个个财富神话,年收入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主播层出不穷。然而,由于网络主播收入来源多样,行业的税收问题却一直裹着一层遮羞布,诸如阴阳合同、成立掩护公司等行为,成为不少主播们改变收入性质来达到避税目的的“灰色手段”。

“双十一”过后,诸如李佳琦、薇娅等顶流主播将在年底迎来补税潮的舆论层出不穷,对于二人缴税数目的猜测也在网络引发讨论。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释放出监管收紧的明确信号。11月23日,两名当红主播雪梨、林姗姗被曝出偷税漏税。一时间,如何维护税收公平,让明星和主播履行缴税义务呼声高涨。

到底主播们存在哪些避税手段?这些避税手段为他们“节约”了多少钱?有此前的直播平台经营者向红星新闻记者揭秘了直播业的偷漏税内幕。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财税专家林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合理选择去减轻税收负担。但如果是偷税漏税,涉嫌造假,就违反了法律。

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偷漏税

当地税务局:追缴税款、二人共被罚超9000万元

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网发布信息称,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雪梨)、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有数据显示,雪梨是宸帆旗下最大“红人”,入局直播1年成为淘宝主播TOP3,全网粉丝4000万。林珊珊的全网粉丝2000余万,其淘宝店铺“林珊珊Sunny33小超人”粉丝达980余万,店铺在淘宝女装类目的排名也一直保持在TOP10。

天眼查显示,在雪梨与林珊珊的商业版图中,雪梨名下有10余家关联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的有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千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而林珊珊的关联公司有11家,其中7家为存续状态,5家成立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包括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等。

▲杭州税务局官网截图

关于朱宸慧与林珊珊偷逃税的情况,在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披露的信息中早见端倪。此前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显示,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两名当红网络主播存在哪些违法事实?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介绍称,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而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则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至于二人偷税漏税的途径,上述负责人介绍称,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而这正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就此,杭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案件发生后,红星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但电话均未被接通。随后,雪梨以及林珊珊在微博发布致歉信。二人表示将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后续将更加合规经营,依法缴纳税款。

 

▲林珊珊发表致歉信

税收策划与偷税漏税,如何界定?

专家:前者通过合理合法选择减轻税负,后者通过造假降低税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务部门披露,检查中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做好企业的税收策划,并不是违法行为,但与偷税漏税之间,该如何去判定?

“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有着明显区别,如果是通过设假账,转移资金,那就肯定是违法的偷税漏税行为而非税收筹划。”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财税专家林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合理选择去减轻税收负担。但如果是偷税漏税,涉嫌造假,就违反了法律,二者界限很清楚。

所谓税收筹划,林晶解释,比如一家企业的经营者,为了合理的节约成本,把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别按照各自的税率去交税,而不是按同样的税率交税,就是合理的税务筹划。

林晶进一步解释称,好比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税率不一样,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的有形动产税率是13%,但对小规模有形动产征收率则是3%。此时企业经营主就可以有意识地对纳税人身份进行选择:“比如我的利润率高于23%,那么我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成本就会更低;但如果利润率低于23%,我的纳税人身份作为一般纳税人就更节税。而做这样的选择,就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范围。”

“但如果通过一些虚假合同、虚假账务去处理以达到节税目的,那就属于违法行为。”林晶说。

▲朱宸慧发表致歉信

从阴阳合同到“掩护”公司

国税总局9月发文: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税收检查

明星以及网红主播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现象并不鲜见。2019年,范冰冰因逃税被罚8亿的新闻至今还留在人们的记忆里。到了今年8月,女明星郑爽使用阴阳合同被证实偷漏税的事件又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透露,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反观郑爽、范冰冰的偷税漏税途径,与雪梨等人并无二致,同样采用了设立“掩护公司”的方式。

据上海税务第一稽查局介绍,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但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税务部门检查发现,作为举报人之一的张恒,系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帮助郑爽偷逃税款。

文娱圈偷漏税事件不断曝出后,今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发了《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已明确提出:

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通知》发出后,各地开始行动。10月11日,郑州税务部门追征一网红主播600多万元税款登上微博热搜——该网络主播欠缴税款与滞纳金合计662.44万元,这是首个公开的网络主播补税案例。

直播从业者揭主播“避税”内幕:

成立“掩护”公司,不仅个税变增值税,还可借进项税再抵增值税

“直播行业的税收问题,其实一直挡着一块遮羞布,如果不彻查,可能这些账面上的数据很难被发现端倪。”一名此前曾有着多年直播平台运营经验的从业者李先生如是说。

李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通常情况下,主播和直播平台的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主播与平台直接签约;二是平台与经纪公司合作,由经纪公司协调主播进行直播;三是普通人直接使用直播软件进行直播。其中,对于最能创造财富价值的头部主播,则一般都采用平台与主播直接签约的方式。

李先生介绍,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来自个人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两个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年应纳税额超过96万元将适用最高45%税率。

“与平台直接签约,那么主播获得的收入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3%~45%的税率来缴税,并且应由平台代扣代缴。”李先生说,比如主播A当月直播带货等系列收入加起来达到10万元,平台按照个税征收税率缴税,主播A当月如果按最高标准缴纳45%的税费,即29920元,那么最终主播A到手的收入仅有70080元。

“如果是月入上百万的主播、上千万的明星呢,按照工资金额缴税,就会让实际收入低很多。也因此,才有了层出不穷的避税方式。”

那么主播们的避税方式是怎样的?李先生举例,比如主播A与其所在的直播平台签订了劳务协议,该平台将500万佣金或者坑位费发给主播A之前,个税就已经被扣除,此时税率可高达32%,且没有任何抵扣方式。

但如果主播A有了个人工作室或成立了掩护公司,那么主播A就不再是以个人身份与平台签约,而是以掩护公司的名义与平台达成服务协议。这样一来,平台同样是支出500万费用,但由于系转入主播A的掩护公司或所谓工作室,那么税率就变成只用缴纳6%左右的增值税。

选择税收洼地注册“掩护”公司

还能享受高额税收返还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立掩护公司或工作室的过程中,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也同样是避税的大头。

据李先生此前的从业经历,对于收入极佳的头部主播,都会选择在国内一些税收洼地来注册合伙企业(也即工作室和或掩护公司),那么按照当地政策,就可享受高额的税收返还政策,即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申请核定征收,这样税率就由工资收入缴纳3%~45%,降低到只有百分之几的核定征收税率。

事实的确如此。据《中国会计报》曾报道,众多明星将公司注册在霍尔果斯、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宿迁经济开发区等避税园区,从而享受当地的税收利好政策。根据报道,比如园区入驻企业可在地方增值税留存的一半中,再拿出80%~85%返还企业,以此减轻企业税负。还可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纳税,避免查账征收高额税费。

李先生说,掩护公司除了享受更低的核定征收税率,个人独资企业还同时可扣除成本费用等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且税率最高为35%。因此,一名头部主播通过违法转换成立了掩护公司后,相比于正常的工资收入缴税,借助掩护公司就能实现个税税负下降超三成。

除了以上几大“好处”,在主播成立了掩护公司后,甚至可将个人或家庭消费也一同算入企业花费中,同时也可通过虚开发票等行为,不同程度实现税负降低。而这样的操作,仅按劳务报酬和工资缴税,是没有任何降税余地的。

李先生解释,换言之,即便掩护公司没有任何的运营成本,但也可以通过虚开发票、造假账的方式来“创造”出企业的营业成本,甚至可以按照进项税来抵扣掉前述6%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样的操作,最大症结所在就是为避税而成立了掩护公司或者工作室,从明面上看这些操作都是合法的,所以对办税机关而言,要区分究竟是掩护公司还是正常经营的公司,是查偷税漏税的关键所在。”李先生表示。

原标题:为了少交3成税?直播从业者揭行业偷漏税内幕:成立“掩护”公司把主播个税变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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