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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商标维权”被叫停,理亏在哪?
11-24 07:38:51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消息,近日,“逍遥镇胡辣汤”所引发的商标维权风波屡上热搜。不少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贩,突然被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这被质疑是“敲竹杠”,成名后“收割”。

11月21日晚间,这一网络热议事件,因一纸通报而“止沸”。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面对争议,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起诉的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去伪存真。另一名协会相关人士还表示,“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走向全国。”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确实拥有“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权,那么其维权为何会引发争议?在商标领域,合理合法的权利边界在哪里,人们认同的价值取向又是什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对该事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采访知识产权界相关专家,对此事进行了剖析。

有专家认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的“逍遥镇”不是一种证明性质、集体性质的“地理商标”,而是一般由具体商家注册的“普通商标”,作为组织的协会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进行商标维权并不合适。也有专家认为,胡辣汤协会挟商标以维权的做法,“不是在保护商标(协会注册的不是地理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

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报道。河南卫视民生频道截图

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报道。河南卫视民生频道截图

争议一:“放羊式”诉讼维权,合法还是非法?

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11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商户称,其因店铺名称使用了“逍遥镇”被指侵权,收到了法院传票。“逍遥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注册商标。该协会起诉商户,要求要么入会每年交1000元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要么赔偿3万元到5万元。

随后,河南多家媒体报道称,河南焦作、安阳、濮阳等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扎堆起诉。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少商家表示不理解,有的说,“用这个名字30年了都没事,现在为什么找我们来‘割韭菜’”,“干七八年了,莫名其妙收到法院的传票。”还有的认为,他们这些年都在推广逍遥镇胡辣汤,“现在名气大了,都知道逍遥镇胡辣汤了,就反过头来告我们商标侵权。”“之前也不通知俺,不吭不哈的就管俺要钱,这相当于讹人敲诈是一样的。”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商标分类的第29类中拥有“逍遥镇”商标,对应的商品为2905“胡辣汤”,其次在第43类等商品和服务中,该协会也申请注册了该商标。29类“逍遥镇”商标注册公告于2004年6月21日,经过一次续展,专有权限自201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高朋接受河南民生频道采访时表示,“逍遥镇的商标,早已经在2003年就已经被协会注册下来,之前在前期发展过程中的确是放任式的管理,让大家使用这个名字,没有去规范化运作,但是今年开始要统一维权了。”

此事引发争议后,不少人质疑,该协会注册“逍遥镇”商标后,故意“放羊”十八载,等到“逍遥镇”商标名气渐大,再“收割”。

先以“放羊”式的懈怠态度对待侵权,再以貌似“收割”的方式维权,合法吗?对此,曾代理乔丹体育商标案的知名知识产权律师马东晓认为,“从法律角度,权利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

“飞人”乔丹诉乔丹体育历时8年,该案因原告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多年一直未主张权利,而在乔丹体育公司上市之际起诉而备受关注。该案最终以“飞人”乔丹胜诉告终,并入选最高法的指导性案例。

不过,马东晓指出,胡辣汤事件的重点并非涉事协会的起诉方式,而是其权利基础,即商标权本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本身合法拥有逍遥镇胡辣汤商标吗?”

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的通报 来源:西华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西华融媒”。

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的通报来源:西华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西华融媒”。

争议二:胡辣汤协会注册“逍遥镇”,有理还是无理?

到底是先有“逍遥镇”胡辣汤商标,还是先有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据大河报报道,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于2003年,其主管单位是逍遥镇政府。不过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协会成立登记日期为2004年11月8日。

中国商标网显示,“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申请于2003年1月15日,注册公告于2004年6月21日。

逍遥镇有关负责人此前向媒体称,协会早在成立之初,就经历了一场“维权风波”。当时,“逍遥镇”的商标被郑州市的一位市民抢先注册。发现这一情况后,为了保护好“逍遥镇”的金字招牌,逍遥镇政府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极力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最终,在多方奔波之下,逍遥镇方面支付给对方15万元费用之后,“逍遥镇”商标归属逍遥镇。

在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看来,“逍遥镇”这一商标的性质,是此次维权冲突的症结所在。

“目前,我国商标可以分几个类型,包括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商标是一种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正常情况下,协会作为一个组织,应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以授权协会成员使用,表示该商家来自该协会集体,其产品服务出自某原产地,具有某种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比如湖南著名的‘浏阳花炮’‘醴陵瓷器’都是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然而,胡辣汤协会没有注册‘地理商标’,而是取得了一个‘普通商标’。普通商标的作用是表示某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一个具体的商家。协会并不是一个具体商家,不会自己去开餐馆,现在却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授权其他商家使用,来进行商标维权,我觉得很不合适。”刘凯说。

澎湃新闻注意到,实际上,逍遥镇若注册为“地理商标”,并无法律障碍。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其中未对乡镇地名进行限制。

在马东晓看来,抛开地理商标和普通商标之别不说,单就“逍遥镇”作为一个地名,当初曾由一个个体进行了商标注册,本身有抢注之嫌。因为申请者“明显是把一个公共地名据为己有”。而胡辣汤协会通过转让取得该商标,同样不能避嫌。

马东晓还介绍,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争议三:餐馆使用“逍遥镇”,有错还是无错?

目前“逍遥镇”商标,仍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合法所有,为何其起诉商家会遭遇如此大的反弹?

据中新网报道,逍遥镇胡辣汤起源于北宋年间,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春认为,“逍遥镇胡辣汤作为河南传统的汤品,有上千年历史,已成为一个品类的通用品名,它承载的是用‘逍遥镇’特有方法制作的胡辣汤。既然是一种做汤方法,就意味所有人使用这种传承方法做出的胡辣汤都可以叫‘逍遥镇胡辣汤’,而不一定说要逍遥镇的人来制作,才是逍遥镇胡辣汤。”

“逍遥镇胡辣汤行业存在在先,商标注册在后,协会以普通商标专有之名去进行起诉维权,并要求加会,每年交会费,不是在保护商标(协会注册的不是地理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甘元春说。

刘凯律师也认为,被诉商家使用“逍遥镇”之名销售胡辣汤,“可能更多是作为小吃名称或者地名使用该名号,并不是将‘逍遥镇胡辣汤’作为普通商标来使用。因此,不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这类似如‘沙县小吃’的商家也是当其为一个地理名称在使用,而‘沙县小吃’确实是地理商标,‘逍遥镇’商标却是普通商标。”

马东晓也认为,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名称的商家,很可能因为是“善意的描述性使用”,而不构成商标侵权。

马东晓说,首先,商标法规定了“在先使用权”。即在诉争商标注册前,就已经有他人使用的事实存在,在先人持续、善意使用该商标并不侵权。

其次,据1999年12月下发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善意地使用自己的名称或者地址、善意地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用途、地理来源、种类、价值及提供日期,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9条亦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争议四:协会起诉餐馆,是利是弊?

11月19日,逍遥镇党委副书记姚怀东接受大河报采访时称,成立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为了统一规范管理逍遥镇胡辣汤产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逍遥镇胡辣汤的声誉。早在几年前,他们就发现挂“逍遥镇”招牌的胡辣汤店良莠不齐,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相当一部分悬挂“逍遥镇”招牌的胡辣汤店,跟逍遥镇没有任何渊源,店主不是逍遥人,汤也不是逍遥味儿。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王磊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起诉的目的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去伪存真。在回应北京青年报的采访时,协会的高先生还表示,“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走向全国。”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年来,行业协会以规范产业发展之名,进行商标维权事件并不少见。比如,近年湖南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陆续起诉了长沙100多家餐馆,诉其菜名中使用“樟树港辣椒”这一专用商标。

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秘书长王昌熙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介绍,樟树港辣椒作为地理商标注册于2013年,2019年基于市面上出现大量冒牌樟树港辣椒,为维护品牌的历史底蕴与美誉度而商标维权。目前维权思路日趋成熟,“分为民事诉讼,行政执法和刑事诉讼三条路径。”

王昌熙还说,樟树港辣椒作为“地理商标”,当地椒农可免费加入协会,且免费获得防伪商标标签。这完全区别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使用的“普通商标”。此外,协会起诉的餐馆,确实销售非樟树刚镇辣椒。

然而,在甘元春律师看来,尽管樟树港辣椒协会的起诉在法理上没错,并绝大部分均获得胜诉,但是,“樟树港辣椒协会没有考虑餐饮行为在樟树港辣椒品牌树立过程的价值,没有行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方案,这种对抗博弈的做法,并非是一种理想模式。”

对此,王昌熙也深有感触。他认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批量起诉的做法“前景可能不太乐观”。“你这个产品走什么渠道来销售?产品在同行业处于什么位置,被市场接受的情况如何?这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如果不系统考虑,就可能像历史上有些企业一样,打假打着打着把自己打没有了。”

争议之中,11月21日晚,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通报,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该中心在情况说明中称,今年4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在与焦作等地经营户对接中,“因沟通不充分、方法简单急切、服务培训流程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部分经营户不能理解支持,情感上更是难以接受,进而引发网友关注。”

该中心表示,“将站位全国市场,充分尊重经营户和业内同仁意见,完善出台技术指导、行业标准、合法经营等标准体系,统一品牌推广机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培训服务质量,提升经营户效益,形成全国各地喜爱,各地商户认可,多赢、共赢、互赢、长赢局面。”

这一回应,瞬间给“逍遥镇胡辣汤”这一沸腾的舆情降温了。

不过,马东晓认为,政府出面叫停不一定是好事,作为正在进行中的商标纠纷案。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就要相信司法机关会做出公正判决,相信法院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原标题:法治课|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商标维权”被叫停,理亏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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