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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图书馆馆藏文物现身拍卖行?警方已介入
09-13 15:55:29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9月12日消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9月13日推出系列春拍,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其中的“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中,发现了部分拍品是四川省图书馆的馆藏文物。这批拍品的专场图录号是731-776号,内容是多位书法家、国画大师致西南名儒林思进的信札。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这次拍卖的拍品中为何会出现馆藏文物?后续会如何处理这批文物?

《鱼雁集》丛扎 图片来源:“ 江上说的”微信公众号  

“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拍品中,出现了数十件近代名人致西南名儒林思进的信札,官方估价在1万-8万元不等,这些信函属于四川省图书馆的馆藏文物,应存于四川省图书馆。这一消息最初由公众号“江上说的”发出,11日下午,中国之声记者独家联系到文章作者江上。  

江上:有我公众号的读者给我爆料,让我关注广东崇正的拍卖会,说上面有馆藏文物。当时他发了资料给我,把四川省图书馆的珍藏真品集的书封面发给我,他说你可以查一下。查了相关的资料后,我去崇正的官微上面看这些东西,也跟从事书法和书画、古书研究的朋友(讨论),我们感觉崇正拍卖的东西是没有问题的,应该是真品。  

为进一步确定即将被拍卖的文物是馆藏文物,江上专门买了一本由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

谢无量致林思进函 《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P158 图片来源:“江上说的”微信公众号

崇正拍卖官微截图 图片来源:“江上说的”微信公众号  

江上:在书上也是把它列为馆藏珍品,它应该是四川省图书馆非常看重的东西,应该是他们很重要的馆藏。这种东西流到了市场上去拍卖,如果说拍卖的东西是真品的话,总之它是通过不正当的渠道从图书馆流出来的,就这种事情,我们觉得不可思议。  

林思进是清末民国时期的著名诗人、学者、书法家,多位书法家、国画大师曾与他通信,这些信札以《鱼雁集》的名字组成合集,此次拍卖的文物是《鱼雁集》中的部分信札。  

江上:他这一次拍卖的应该是《鱼雁集》的绝大部分,我看介绍,有几组书信是没有出现在这一次的拍卖之中,说明《鱼雁集》已经被拆散了。《鱼雁集》一个是涉及到近现代的名人非常多,有76位之多,其中有很多都是近现代。比如说,在经学、书画各个方面的名人,从这么多名人的这种信札里面,它所包含的这种历史的信息是非常丰富的,所以说它应该是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一个很重要的文史资料,当然它也还具有很高艺术价值。  

江上所发布的文章引发关注,有媒体向四川省图书馆及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求证。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多位工作人员目前对此事不愿意过多谈及,其媒体对接部门工作人员戴朝晖11日向中国之声表示:作为拍卖行,只能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目前也在等待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  

戴朝晖:我们公司的一个声明,这个方面都说得非常清楚了。  

在其转发给中国之声的回应中,崇正方面表示,对于这批拍品的征集、遴选,广东崇正严格按照拍卖程序进行,经网上查证,此批拍品曾经于2005年拍出。针对不同声音,鉴于此事尚需进一步与相关当事人核实,研究决定对系列拍品进行撤拍。  

四川省图书馆对媒体的回应中,确定这套收录在《鱼雁集》中的书札文物是图书馆馆藏,但对如何流入拍卖市场等细节,未予以回应。  

一位省级博物馆保管部负责人告诉中国之声记者,省级图书馆、博物馆文物流出,是比较罕见的事情。他表示:“一般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大可能的。一般省级馆的话,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现在都是做过普查的,所有的博物馆的系列,这些文物藏品不能说100%,应该99%以上都是在国家级的普查系统里面的。我们在2016年已经完成了全国国有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的第一次普查,所有的这些藏品在国家的系统里面都有存档的。”  

记者在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全国馆藏文物数据库中,未搜到《鱼雁集》相关藏品。有质疑认为,这批藏品可能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流出四川省图书馆,按崇正方面的说法,这批藏品在2005年就已经被公开拍卖过,网络可查公开信息显示,当时的拍卖公司为上海崇源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江上质疑:至少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四川省图书馆未对《鱼雁集》的馆藏情况进行过说明。  

江上:这15年的时间里,四川省图书馆应该说没有公布过这一批文物失窃了或者说丢失了,那么在这15年里面,他们有没有发现这些东西已经不在了?如果说没有发现的话,这个暴露出来他们在管理上是存在很大的漏洞。  

上述省级博物馆保管部负责人向中国之声透露,馆藏流到市面上,大致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经过严格的退出机制,不再以国有文物来收藏;另一种就是失窃。他表示:“现在国家对馆藏文物退出机制是有的,你的藏品确实没有办法作为展示或者收藏的,但是一般来说,我觉得好像不大可能这种事情。它要退市的话,不是那么简单的,第一个它确实没有价值了;第二,它要到省级、国家级这边备案,通过以后,档案还要留档的,至少留到20年。”  

我国《文物法》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对《鱼雁集》流入拍卖市场,四川省图书馆方面回应,警方已经介入,届时将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霍政欣表示,国有文物不能拍卖,即使此前经过拍卖,私人也不能获得所有权。  

霍政欣:图书馆、博物馆这样的属于国有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的物品,所以拍卖肯定是要撤拍,也不允许拍卖。如果是四川省图书馆要报案了,公安机关应该会查,这可能中间会涉及到一些文物的犯罪,查清楚以后,肯定要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法律惩处。

另外,《文物法》规定很清楚,这样的文物属于国有文物,肯定还是国家有所有权,所以它不管之前有没有经过拍卖,它的所有权人都还属于国家,私人不能获得这笔文物的所有权的。  

此次拍卖的委托人究竟是如何获得这些馆藏文物的?2005年的那次拍卖又是否合法合规?四川省图书馆对馆藏文物的管理究竟是否存在过失?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此事的最新进展。

原标题:四川省图书馆馆藏文物现身拍卖行?警方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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