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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应“贵州儿童性侵”谣言:传播虚假信息者最高将判刑7年
06-27 14:11:52 来源:界面

界面消息,据贵州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通报,网传儿童被性侵信息并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系发帖人从网上收集编造,目前警方已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律师表示,传播虚假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公安厅2019年6月27日中午在官方微博通报,6月27日,在天津公安机关的支持下,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初步查明,网上传播的“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均为他从网上收集,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信息系其编造。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9年6月26日晚,一则“贵州毕节孤儿院儿童被性侵”的网络爆料引发关注,爆料信息显示,“贵州毕节、凯里”的孤儿院儿童遭遇性侵,施害者年纪为“20-40岁多的都有”。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对此,贵州省公安厅6月26日晚通报称,贵州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属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核实,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当中。贵州省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赴属地指导调查。

贵州警方同时表示,如情况属实,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如信息不实,将依法追究造谣者责任。

6月27日上午,贵州省民政厅已发布消息称,毕节市民政部门9所儿童福利院、黔东南州6所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5所社会福利院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网络所述情况。对疑似“风车幼儿园”进行重点排查也未发现网络所述情况。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正在扩大范围,全面进行排查。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辰对界面新闻表示,“如果贵州的这个事件是虚假信息,举报者和传播者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触犯刑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范辰表示,“如果够不上刑事责任,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同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他实施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贵州警方确认孤儿院儿童被性侵系编造,律师:传播虚假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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