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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杀人犯!男子蒙冤入狱20年 从死缓到无罪耗尽半生
05-30 22:12:36 来源:津云新闻

津云新闻消息,失去自由是什么感觉?西安人王华州用20年零22天的牢狱生活给出了答案。1990年,30岁的王华州稀里糊涂的卷入一起强奸杀人案,被法院判了死缓。减刑数次后,王华州于2010年出狱。

今年3月,法院改判王华州无罪。从而立到花甲,王华州耗尽了半生。

“我不是杀人犯”

4月的西安,天气回暖,古城里并没有太多的游客,或许他们在等待“五一”小长假的爆发。

南郊铁路新村,紧邻二环路,居民楼下的阴凉里,一些老人在摘菜、遛狗,甚至闭目养神。在这里居住的大部分是退休铁路职工,听了一辈子火车的“咣当”声,难得清静。

王华州的家就在老居民楼中间位置,准确的说这是王华州父母的家,他自己没有家。一楼的两室一厅,虽然面积不大,但收拾的很干净。

消瘦的身材让1.8米高的陕西汉子看上去有些单薄。王华州精神面貌不错,不过面部凹深的皱纹和一头白发还是显得苍老。虽然是西安人,王华州的口音里西安话不多,普通话说得不错。

如今的王华州

也许是在牢狱里待久了,王华州见陌生人都会比较客气,让别人坐在沙发上,自己拿板凳坐在茶几对过的地板上。王华州有些内向,寒暄过后就变得沉默了。

为了避免尴尬,记者主动拉起家常。说到案子时,王华州突然一抬头,目光坚定的说:“我没有做这个案子,我不是杀人犯。”

今年3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华州无罪时,王华州没有哭。他说,那时候他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和代理律师一起走出法庭时,也没有庆祝,只是在法院门口留了张合影,然后互相道别,自己走路回家。

按理说,王华州应该把无罪的消息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可除了家里7旬的老母亲外,王华州竟想不起来该告诉谁。因为从事发后经过羁押、拘留到服刑,失去20年的自由,他对外界已经陌生,亲朋早就不走动了。他认识的人,也许已经不认识他了,甚至以为他已经死了。

回家的路上他脑子里无数次呐喊:“我不是杀人犯”。

29年的经历,像电影片段一样在王华州脑子里翻过,委屈、愤怒,也有一丝庆幸,毕竟自己还活着,自由真好。

“碰巧”成了“杀人犯”

打开话匣子的王华州长出了一口气,时光倒回到1990年。王华州从部队转业后,就分配到了当时的西安铁路局当了一名货车司机。那时候铁路上大都是蒸汽机车,他从司炉做到了副司机,刚考上司机,还在见习期。

当年作为一名工人来说,能做到货车司机已经算是事业顶峰了。那时候王华州的月薪在270元左右,算是高工资了。“如果不出这事,我的日子会是相当不错的。”王华州说。

案发当年王华州的工作照

5月5日。那天有些闷热,当时的西安电力电容器厂(以下简称“电容器厂”)309职工宿舍4楼发生了一起命案,女职工史某莉被杀。

当天傍晚七点多,王华州原本到了上班的时间,却接到单位电话说火车晚点了,推迟两个小时上班。于是王华州就下楼去大街上溜达了一圈,然后回到了前妻的宿舍。

王华州的前妻下班回来后十分紧张,她和王华州说史某莉病的厉害,人已经不行了。王华州觉得奇怪,因为他前几天还看到史某莉好好的,怎么短短几天人就病的不行了呢?

王华州就出门看热闹,此时在史某莉房间门口围着很多人。不过,王华州并未看到史某莉宿舍屋内的情况。

王华州手里保存着当年的公诉书,纸张已经泛黄。公诉书中记录当时屋内的情况是:死者双臂上举,交叉于头顶,衣服全部向上卷至脸部,血肉模糊。一床棉被盖在死者赤裸的身上,臀下垫有一个绿色绣花枕头。事后查明,死者头部曾遭钝器击打,电线勒过脖颈,地上、墙上、被褥边均有喷溅血迹,身旁还有用过的毛巾和一些杂物。

王华州的前妻和史某莉同在电容器厂上班,两家住斜对门。王华州和前妻于1987年结婚,转年女儿出生。当时王华州夫妻俩没有买婚房,一家三口就将就在前妻单位的宿舍。宿舍的1到3楼居住着男职工,4楼住女职工。

像王华州一样住着夫妻房的共有4户,他们都住在4楼。王华州的女儿十分可爱,经常和史某莉一起玩耍。因为王华州性格内向,高中时又受到了比较传统的教育,再加上当过兵,王华州从心底对女生保持着距离。虽然他和史某莉认识,但见面时基本没有打过招呼。

王华州认为,如果火车不晚点,如果自己不去看热闹,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正是太多“巧合”碰在一起,才让他莫名其妙成了“杀人犯”。

性格内向吃了亏

事发后,当地警方开始进行调查取证。当时王华州还把自己家腾出地方来,让警方当办公室。接下来的几天里,宿舍楼内的多人被警方询问。

7天后,王华州被人喊下楼,他本以为是正常的询问。没想到,这一走就是20年。2天后,他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2个月后被批捕。

当年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指控:1990年5月5日晚9时许,被告人王华州窜至同楼415房间,见青年女工史某莉独自在看书,闲谈中王华州遂起邪念,便倒锁房门,将史推倒在床上,欲强奸。因遭到史奋力反抗,王即从室内电炉下拿起砖块,在史头部猛击数下,致史昏迷后移至床上。而后恐其不死,又用电线紧勒史颈部,致史死亡。当王华州欲奸尸时,听到有人用钥匙开门,即用棉被将史的尸体盖好,待门外无动静时,逃离现场。

王华州认为,都是自己性格内向吃了亏。因为没有人能证明他的清白。

王华州说,当时前妻回家告诉他史某莉生病的消息时,他正准备换工作服去上班。这个细节引起了警方的怀疑,认为他把作案时穿的衣服故意换掉,想毁灭证据。

王华州告诉津云记者,原本他都是到了单位才换工作服,不在家里换。事发前几天,托儿所腮腺炎发病的孩子比较多,因此王华州没有送女儿去托儿所,就有时间在家里洗衣服,衣服晾干了,当天就想着换好了再去单位,没想到这个细节会被警方揪着不放。可不善言谈的王华州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去辩解。

王华州的工作三班倒,下班就睡觉或者带女儿回奶奶家,几乎没有和前妻的同事们闲聊过。性格内向的他,甚至很少和外人尤其是女同志打招呼。

案发前,王华州从女职工宿舍楼外出溜达,当时在楼道值班室有一名看门的女职工在织毛衣。

如今,王华州觉得,如果当天要是和看门的女职工打个招呼,也能找到证人证明案发时他不在场。

王华州走在大街上,人虽然挺多,但他都不认识,也不可能找来证人,所以面对警方的询问,王华州无法证明自己案发前的行踪。

就这样,强奸杀人的罪名就安在了王华州身上。

证据不足疑遭“刑讯逼供”

王华州说,当年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了门把手、水杯上的指纹,经过与自己指纹的对比,二者不符。

西安市公安局将王华州白底蓝道衬衣、蓝裤、黑色板鞋进行了专业鉴定,并未检测出人血。后来,他的衣物被送往公安部鉴定,也没有检测出见血反应。

死者身体及周边物品未检出人精斑,提取到的毛发与王华州不一致。现场也没人看到王华州进入死者房间。

尸体旁遗留了一枚茶色太阳镜片,和死者住在同一屋的郭某某在1991年2月10日接受警方询问时称,自己没有茶色镜片,自己的太阳镜是蓝色的。半年后,在补充侦查时,郭某某又说,茶色太阳镜片就是从自己的太阳镜上掉下来的。

王华州告诉津云记者,郭某某是大学生,对茶色和蓝色镜片应该很容易区分开,不知她为何出尔反尔。即便茶色太阳镜片是她的,那她如何把镜片掉在尸体旁?太阳镜的另一部分呢?

另外,在凶案现场,还遗留了一个工作证,王华州只知道有一张工作证的封面照,并没有工作证的内部照。在警方询问中,有证人证明工作证是死者的。王华州觉得奇怪,是不是死者的工作证打开看看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还要他人去证明呢?

然而,认为王华州有重大嫌疑的重要原因是,从1990年5月10日至8月20日,王华州向警方11次供述中,做过3次有罪供述,分别为5月13日、14日和15日。

王华州说,这3次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的。后来,他又做了11次无罪供述。

1990年5月13日中午,王华州被带到电容器厂的公安科接受审讯。下午,有大约五六个人开始对他“刑讯逼供”。

说起这段回忆,王华州仍然感到恐惧。

一上来就是拳打脚踢,然后一群人扑上来,将他的双手拧到后背背着,双手交叉拷上铐子。到现在,王华州的手上还留着铐子的伤痕。

有人用脚蹬着他的头,让他的下巴颈部夹着电棍,还把电棍塞到王华州的嘴里电,他们用皮带、棍子抽打王华州。

他们拿出现场照片示范用砖块打人的动作,比划用电线打结的动作,最终让王华州按照他们的诱导,照他们说的录了口供。

王华州多次被打昏迷,都是被医生抢救回来的。在被打的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王华州认罪了。一旦认罪,对方也就没有顾忌了,反正他们觉得王华州早晚是个死。

不过,只要一清醒过来,王华州就翻供。

王华州被打了两天两夜,期间他没有吃饭没有睡觉,没有喝水也没有上过厕所。王华州进了看守所,也没做过体检,无人过问。

多年后,王华州的律师再次寻访当年的检察官,问王华州是否受伤,是否遭受过刑讯逼供时,一切均没有了记录。

所有人都在等法院的判决,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4年。王华州盼望着其它案件能把真凶牵扯进来,这样他就能无罪释放了。

然而,真相却迟到至今。

妻离女散 遗憾没参加女儿婚礼

1994年6月2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前妻为他聘请的孟浩律师当庭申辩认为,多份鉴定书显示,案发现场的证据均与王华州不符,被害人阴道擦拭物、内裤及床上用品等物证中,也未检测出人精斑。从案发现场提取的毛发,也不是王华州的等。仅仅靠王华州3次有罪供述,也不能判定王华州去过现场,不能判定王华州有罪。

王华州提供的1994年8月17日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有现场勘察笔录、法医鉴定等在卷证实,且有证人等证言作证,王华州也有供述在案,足以认定王华州入室强奸妇女,遭被害人反抗时竟杀人灭口,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父亲经济损失3000元。

1994年对王华州的判决书

对此判决,王华州和死者父亲均表示不服,双双提出了上诉。王华州认为自己的供述是被逼的,法官只考虑了他3次有罪供述,为何不考虑11次无罪供述呢?

1994年10月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后,王华州被移至富平监狱收押。

入狱一年后,王华州给前妻写了一封信,要求离婚,但是由于自己是服刑人员,离婚只能以起诉的形式实现。1996年,前妻将王华州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根据王华州的要求,他净身出户,孩子和名下财产全部留给了前妻。

有报道说,当年前妻曾在警方的询问中表示,王华州私下里有将枕头垫在臀部下面的习惯,而凶案现场死者身下也垫着枕头。这个细节和王华州前妻的说法相近,似乎也将嫌疑人指向了王华州。

如今,王华州回忆这段经历时对津云记者表示,当时可能是前妻受到了威胁或者逼迫才那样说。夫妻的日常生活,应该是私密的事,夫妻之间开句玩笑或者做出一些亲密动作,是很正常的,将夫妻私下生活细节描述出来有些不妥。

不过,王华州并没有埋怨前妻,他觉得当时前妻受到了很多压力,在那个年代也受到了很多人的非议,忍受很多委屈。

离婚后,只有老母亲每个月坚持到监狱去探视。从西安到监狱单程80多公里,老母亲每次都会拎着王华州爱吃的蔬菜、水果,有时候还做好了饭带来。王华州从接待室到牢房短短的几百米路,两手都被袋子勒得生疼,可想老母亲一路上手该多疼。

让王华州欣慰的是,女儿一直相信自己的父亲不是杀人犯。王华州出狱后,见到了女儿,也从女儿口中得知前妻早已经改嫁,他祝福前妻一切安好。

让王华州遗憾的是,没有参加女儿的婚礼。虽然王华州和女儿都在西安市区,可女儿婆家在郊县。婚礼时,并没有人通知王华州到场,王华州也不知道前妻是否去了,他也从来没问过女儿,也许是怕提起会让女儿伤心。王华州不怪任何人,只是把遗憾深埋在自己心里。

如今,女儿和女婿有空就会来家里看望王华州和奶奶。

在王华州家里,父母、王华州、女儿女婿的合影摆在沙发靠背的正中间。

2018年10月,王华州的父亲因病去世,未能等到儿子无罪的宣判,遗憾、愧疚的王华州不希望照片中的人再少了。

蒙冤29年终获无罪

在王华州服刑期间,他的母亲曾三次去北京找到最高法、全国人大等部门申诉,但均没有回音。

由于表现良好,王华州从死缓改判无期,无期改判有期徒刑19年,后来又经过了多次减刑。2010年6月5日,王华州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一直没有放弃向有关部门申诉。

2010年12月16日,陕西省高院驳回他的申诉。

为了凑齐申诉和聘请律师的费用,王华州摆过地摊,卖过玉米,跑过摩的。只要存够了钱,他就去申诉。

王华州出狱不久,曾在一审时为他做无罪辩护的孟浩律师去世,孟浩律师的同事许小平律师一直在关注他的案子。年过七旬的许小平律师将王华州的案子写信反映给最高法,并带王华州去北京申诉。

后来,许小平得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西安挂牌办公。2017年3月15日,许小平带着王华州来到第六巡回法庭提起申诉,得以成功立案。

2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的法官告知,王华州的案卷已在陕西省高院立案,一个案件不能跨两个法院。

2017年10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建议,决定再审。

2018年6月21日,陕西省高院撤销原来一、二审判决(裁定),责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重审判决书认为,本案认定王华州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仅有其在侦查阶段的3次有罪供述,但该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案证据无法将王华州锁定于案发现场;本案无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2018年12月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王华州申诉案。

2019年3月22日,西安中院宣判王华州无罪。至此,蒙冤29年的王华州终于得以昭雪。

王华州告诉津云记者,此前蒙冤最久的应该是2018年4月被平反的刘忠林,他蒙冤28年,而自己蒙冤时间超过了刘忠林。

心结难解 出路在哪

王华州说,出狱9年来,最大的感触是自己和社会脱节了。就连最基本的电脑,智能手机这些都是出狱后重新学的。

和王华州住在同一个小区的李阿姨是这个小区的老住户,她早年听说过王华州的事,原本以为王华州被正法。后来听说王华州的母亲总去监狱看儿子,这才知道王华州判了重刑。没想到,9年前,王华州突然回来了。

李阿姨说,案子没有无罪宣判之前,想想“杀人犯”就和自己住在同一个小区,总有些害怕。王华州无罪宣判的消息在小区传的很快,如今人们见到他也没有恐惧感了,反倒是很多人会向他打招呼,不过和他打招呼的也都是一些上岁数的人,年轻人几乎不认识王华州。

刚出狱后的那段时间,王华州害怕出门,甚至有些怀念牢狱生活,毕竟在里面清净的多。

王华州居住的小区不时传来拆迁的消息,他也想买房,毕竟不能总占用母亲的房子,因为将来房子的归属是兄妹几个共同所有,可西安的房价让他望而却步。

王华州拿着无罪判决找到了原来的单位,希望原单位撤销对自己的一切处理,并且恢复社保、退休等待遇,但遭到了拒绝。原单位当年经办王华州手续的职工几乎都退休了,具体的事件经过,如今在职的人说不清楚。原单位对王华州的处理是依据当年的法院判决作出的。如今虽然原判决撤销,但原单位还没有参考的先例,不知如何处理。

王华州正在申请国家赔偿,具体数额他也说不准。但是即便拿到了赔偿,医保、工资、住房等保障很难恢复到常人的水平。

王华州为申请国家赔偿做准备

如今,王华州对任何人都没有怨恨,只是感叹自己的命不好。

在采访临近结束时,王华州的老母亲回家。满头白发的老人,拄着拐杖缓步进屋,看到客厅有人只是点点头示意一下,然后回到自己的屋子。临走时记者发现,老人只是对着窗户静静的坐着。也许她在考虑儿子的未来,也许她在回忆过去的遭遇。

津云记者辗转找到了史某莉父母的家,是西安市新城区一处旧工厂的宿舍,小区虽然破旧但很干净。只有上年纪的老住户才听说过史某莉的案子,但大多数人闭口不提。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寻找,在一位知情阿姨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史某莉父母的家,多次敲门家中无应答。在记者准备离开时,史某莉的母亲恰好拎着几根青菜上楼。

提到过世的女儿,老人情绪十分激动,她不想接受采访,她说提起女儿的事她的心脏受不了。简短的对话中,老人透露,王华州出狱和被判无罪的消息是别人告诉她的。老人至今认为王华州就是凶手,如果见到王华州要狠狠打他。

老人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过世的女儿是老人一辈子的痛苦,平常没人提起这件事。没想到,事情过去29年了,又被翻出来。自从女儿出事后,老人就没离开过这个小区,甚至都没去过城西,因为女儿就是在城西遇害的。

津云记者找到了当年的电容器厂,如今已改成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距离西安站不过半小时的路程。工厂一侧围墙边正在施工,透过围挡可以看到当年的老房子。一位工厂的职工告诉津云记者,他并未听过工厂女职工被杀的事,不过当年的老职工宿舍已经被新建筑取代了。前一段时间进出工厂的警车比较多,但并不清楚是什么案件。

听记者简单讲述了王华州的案件经过时,这名职工好奇的问:“真凶找到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王华州比任何人都想知道。

出狱9年来,王华州做生意几乎跑遍了西安城,却没有再来过电容器厂,毕竟这个地方毁了他半生。

王华州和史家,原本是平行关系,却因为阴差阳错联系在一起。尽管案件水落石出,但互相之间的心结,以及他们各自的心结似乎很难解开。

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原标题:【津云特稿】“我不是杀人犯!”从死缓到无罪,他耗尽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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