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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企业被指用“打官司”拖延欠款不还
01-20 18:44:00 来源:上游新闻

稍早前,上游新闻以《山东一商人被跨省逮捕134天,与借款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才取保候审》为题,报道了裕达建工集团山东分公司负责人孔德华和江西红海集团曲阜分公司的工程款保证金纠纷一事。

随着报道的发出,上游新闻记者又接连收到浙江八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等企业负责人的爆料,他们均表示自己和孔德华一样,和江西红海集团有着经济纠纷并且签署了和解协议后,也没有拿到钱。

就此,上游新闻记者再次联系了江西红海集团董事长阮火海,但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同时,上游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自2005年江西红海集团注册成立至今,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诉讼就多达41起。同时,该公司主要人员、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也存在多次变更的情况。

而该集团下属的曲阜红海公司的风险更是令人匪夷所思,从2013年注册至今,已经涉及法律诉讼42起,还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负责人被判14年有期徒刑,红海集团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工程保证金是一宗地块开始建设的象征,也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

2013年3月28日,曲阜市红海置地有限公司在曲阜成立。虽然工商信息中没有显示该企业为江西红海集团的子公司,但是曲阜红海最早的法定代表人阮祥华和江西红海集团的董事长阮火海为父子关系。

随后,该公司拿到了曲阜高铁站前的三宗地块,并聘请王润南担任总经理,负责山东曲阜三宗地块的开发运营。

据浙江八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王润南代表曲阜红海向5家企业收取了工程保证金后,又提出了多笔借款请求,总金额在3000多万元。

“我是不想借钱的,但是考虑到合作关系,也不好不借。”浙江八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永贵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钱支付了,但工程开工却一直拖着,并引起了自己的怀疑。“就在准备要回保证金和借款的时候,我就听说王润南被刑拘了。”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赣刑终25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人王润南犯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依法对王润南违法所得人民币2973.9万元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按照红海集团的说法是,王润南伪造了合同,诈骗了我们。但是法庭上显示,合同上的公章是真的。”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负责人朱国华表示,公章被负责人私用,导致的法律后果应该是江西红海集团来承担,而不是把责任直接推给王润南。

对此,上游新闻记者曾远赴江西上饶江西红海集团总部了解情况。不过,江西红海集团董事长阮火海拒绝了上游新闻记者的采访,指派了一名集团的工作人员出面接待。

“我们也是受害者,这个王润南已经被判刑了,要我们承担他的犯罪,我觉得这个不可取。”该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只知道这么多,至于看守所内的和解协议的情况只有阮火海能解释清楚了。

在看守所里签了《和解协议》,第二天就被释放了

因为保证金和借款的问题,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与此同时,有当事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阮火海用向公安机关报警抓人的方式,威胁自己。

2016年7月1日,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裕达建筑的负责人孔德华执行逮捕,羁押在上饶县看守所。

“他们把我原来的保证金和借资款项认定为行贿款,行贿对象正是王润南。”孔德华说,自己被逮捕是7月份,而早在2016年4月份的时候,上饶市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向上饶市中院提起公诉。“王润南没有受贿罪,凭什么抓我?”

“广丰公安也抓了我,我比较幸运,只有十几天就放出来了,孔德华很惨,关了100多天。”赵永贵表示,自己和孔德华在看守所里,都拿到了一份《和解协议》。“反正就是签了字,表示自己不追究钱这个事了,第二天你人就被放出来了。我的企业里有那么多人,都在等着我开工,而我人在看守所里。然后,他们拿来这个协议,签了就可以被释放。你说我能不签吗?”

与此同时,其余几家公司的负责人也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就在孔德华和赵永贵被江西广丰公安带走后,自己也收到了规格和内容相似的《和解协议》。

“在孔德华和赵永贵被抓之后,我也和阮火海通过话,他的意思是不听话的下场和他们一样。”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施晓良表示,自己很无奈,也只能签下《和解协议》。

一份由孔德华提供《和解协议书》显示,孔德华不再追究相关责任,曲阜红海就向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申请撤销刑事控告,并配合孔德华取保候审。落款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

而另一份2017年10月31日的广丰区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孔德华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

当事人正在申请《国家赔偿申请》

对于看守所内签下的《和解协议》,当事人均表示自己不认可其法律效力。

为此,2018年8月29日,赵永贵所在的八达建设和曲阜红海在江西省高院对薄公堂。

上游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8)赣民申479号民事裁定书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

法院认为,《和解协议书》虽是赵永贵在看守所签订的,但是在赵永贵的律师孔某、同学方汉波及本案另一当事人吴铁明的参与下共同协商达成的,也是由孔某拿到看守所并见证赵永贵签名的,协议上加盖了曲阜红海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阮云华的印章、浙江八达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雪峰的印章,并有赵永贵、吴铁明的签名,方汉波作为在场见证人及律师孔某也在协议上签了名。

而赵永贵表示自己是受曲阜红海公司恐吓、诬告、胁迫、乘人之危等违法甚至是犯罪手段签订的,但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所以该约定并非干涉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而赵永贵是否获得释放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认定案涉《和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现在当地的公安接受了我的《国家赔偿申请》。”赵永贵觉得,一场从2013年开始的闹剧,终于要落幕了。“不管是谁的错,我无罪被刑拘,这都是一个悲剧。”

2018年11月5日,孔德华委托律师也向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区公安局和广丰区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的申请材料。

“材料我们已经收到,正在走流程。”广丰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上述情况并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对国家赔偿申请做了备案,同时申请收讫凭证也已经提供给了当事人和其代理律师。

“这家公司就是用“打官司”赚钱,浪费司法资源,他们到现在都没有还钱的打算。”孔德华表示,自己和其余的当事人会追到底,给自己一个说法。

上游新闻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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