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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林获“史上最高精神赔偿” 律师详解:考虑到了其身体损害
01-07 16:49:12 来源:澎湃新闻

刘忠林在律师陪同下领取国家赔偿决定书。 

澎湃新闻消息,1月7日,吉林刘忠林获赔国家赔偿460万,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

在公开报道中,刘忠林是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他失去人身自由达9217天,与此同时,精神损害抚慰金在继聂树斌案之后,创下同类案件的最高数额。

对此,刘忠林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屈振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按照最高法院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84.74元,刘忠林被羁押9217天,因此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262万余元。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屈振红律师称,刘忠林羁押时间最长、申诉时间最长、出狱后仍未平反,且出狱后双手十指指甲坏死、变形,右脚趾因坏死截肢,患上严重抑郁,无工作技能,生活面临困难,这都是在与法院协商精神损害抚恤金过程中的考虑事项。

屈振红律师称,虽然刘忠林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最高,但占人身自由赔偿金比例并不是最高,约75.275%。此前,福建念斌案赔偿总额为119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约占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86%。

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并实施的《国家赔偿法》首次将精神损害纳入国家赔偿范围。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为精神损害赔偿划出两条标准线:最高,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规定要求,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澎湃新闻曾梳理过去8年来被宣告无罪的34个冤假错案当事人的国家赔偿数额,发现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及占比虽存在波动,但近几年屡次刷新纪录,较以往取得了突破。

2013年,浙江张氏叔侄案两名当事人分别获赔110余万元,其中精神赔偿比例达到69%;

2014年,呼格案获得的10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当时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纪录;

2015年,辽宁涉黑团伙袁诚家案件二审宣判,被告人之一高超终审被法院认定无罪,一年后,营口市中级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判决支付高超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仅为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的5.6%;

同年,福建念斌案赔偿总额为119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占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86%,刷新最高占比纪录;

2017年,江西乐平案当事人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65%;

同年,聂树斌案获赔268万余元,因聂树斌在羁押217天后被执行死刑,人身自由赔偿金一项仅为52579.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30万,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24倍;

2018年9月18日,江西“毒糖杀人案”当事人李锦莲平反后获得国家赔偿293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恤金90万元,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约44.2%;

同年10月,“安徽五周案”的5名冤案当事人分别获得150余万到290余万的国家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均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

2019年1月7日,刘忠林获得197万多元精神损害赔偿,刷新最高数额纪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陈春龙曾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好衡量,需要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最高法院设定标准,要考虑到各地财政的承受能力,从社会发展来看,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经历了从无到有,发展趋势必然是由少到多。

原标题:律师详解刘忠林获“史上最高精神赔偿”:考虑到了其身体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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