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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打自己的孩子,真的“外人管不着”吗
12-27 08:28:14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消息,睡前聊一会,梦中有世界。大家好,受党报评论君邀请,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家暴虐童。

最近,一则疑似虐童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在3分多钟的视频中,身穿校服的小女孩被两个中年人轮番掌掴、掐住脖子推倒在地、拉拽头发、用扫帚抽、用脚踹……这样的场面令人揪心,也引发网友们的震惊和愤怒。经过深圳宝安区相关部门的介入调查,殴打女童的正是其亲生父母,他们对此供认不讳。

其实,在日常教育引导中,出于约束孩子行为、培养规则意识等目的,惩戒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此轮番殴打一个8岁的女童,明显已经超出了管教的必要范畴,有虐待的嫌疑。视频中遭遇父母拳脚相向的小女孩,没有任何反抗,也不躲闪哭闹,被推倒了就再站起来,头发拽散了就再扎起来。而另一个小男孩若无其事,甚至也学着父母的样子出手打她。这样的场景,如何不让人痛心。家庭暴力带来的伤害,远不止于身体上可见的瘀伤和瘢痕,其带来的心理创伤和家庭关系中的暴力延续,更加需要关注。

这起事件中还有一个细节被很多人注意到:发布这个视频的网友曾经主动联系过小女孩的父亲刘某华,得到的回应却是“关你屁事”。在很多虐童案件中,类似“我管教我自己的孩子,关你什么事”“孩子是我亲生的,外人管不着”的说法频频出现,这些表述透露着一种“天经地义”的理直气壮和无知无畏,折射出一些传统观念在亲子关系中根深蒂固的现实。但孩子从来不是父母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不能任由其随意处置。暴力施加者借由家庭这个框架,试图把暴力和恶意行径划为“私事”,把想要帮忙劝阻的外人挡在“门外”,何尝不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

家庭并非法律的空白地带,每一个孩子都应当被温柔以待。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把暴力施加给原本需要呵护的孩子,把拳头挥向自己朝夕相伴的亲人,于法律难容,也必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最近一段时间,从陕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判决被虐男童的继母有期徒刑16年,到河南商丘经常对子女进行捆绑殴打的刘某被批准逮捕、剥夺监护权,再到此次深圳宝安警方快速出警、依法调查处理,区妇联及时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些都说明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法律是零容忍的。而类似事件一再受到舆论关注和谴责,也体现了当下社会对如何构建亲子关系的反思。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一位日本作家曾这样写道。的确,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尤其对于年幼、心智不成熟的儿童来说,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对暴力伤害也只能默默忍受。这就需要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担起自己的责任。法治社会设立了每一个人权利和义务的边界,不能奢求人人都是完美的父母,但“不伤害”应当是底线,“抚养教育”应当是义务,“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应当是共识。增强法律的底线思维和家庭内部的边界意识,才能走出“我打的是我女儿”的亲子之痛、改变“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误区,走向现代成熟的亲子关系。

当然,建立这样的亲子关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解决好“孩子受到伤害怎么办”是当务之急。回到深圳宝安这起事件,倘若没有阴差阳错的视频曝光,这个女孩的遭遇或许难以引起社会关注。舆论关注、法院判决固然能纠正个案,但长远来看,需要建立反家暴的长效机制。比方说孩子遭受了暴力,可行可接触的求助途径有没有?再比如管理服务人员,有没有主动了解掌握相关家庭情况?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治理思维和方法的创新。

这正是:多方齐治共管,撑起保护之伞。虐童严惩不贷,家暴问题难再。

原标题:打自己的孩子,真的“外人管不着”吗 | 睡前聊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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