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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雅之死”疑团:家人是否构成诈骗罪、遗弃罪?
05-25 15:38:21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消息,3岁女童的死讯震惊了网络。她是河南省太康县人,名叫王凤雅,不幸死于视网膜母细胞瘤。而她的家人就此开始承受来自捐助者、志愿者和万千网民的控诉。这些控诉是关于诈捐、遗弃,甚至故意杀人。

关于“王凤雅之死”还有很多事实有待厘清:事实到底是什么?目前可依据的报道有限。本文依据现有新闻报道,自媒体内容和公开资料,对主要问题作对比梳理,供读者参考。

24日,一篇自媒体文章更是在网络流传,该文称:河南省太康县一对夫妻疑利用重病幼女,骗取网友15万元捐款后,不带女儿去治疗,致女儿死亡。

据这篇网络文章说,比起不给女儿治病,杨美芹更让人愤怒的做法是,善款确实被提取了,而用处不是给雅雅看眼睛,而是为了给杨美芹的儿子治疗兔唇。此外,网友认为雅雅去世后,还剩余了大量善款,而杨美芹拒绝退还。杨美芹的做法,是简单的重男轻女?还是涉嫌遗弃罪?大家捐给女儿的善款,是否了儿子身上?如果坚决不还剩下的钱,我们拿她有办法吗?

此篇自媒体文章整理的事件时间线:

1、家住河南省太康县的王凤雅,2017年9月,2岁半的她被诊断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

2、确诊后,王凤雅的妈妈杨某在多个平台展开众筹,呼吁网友为女儿捐款。在善心人士的帮助下,筹款到账达15万元。

3、2017年12月,妈妈带着王凤雅的哥哥去北京治疗兔唇,她的病情却没有受到重视治疗。

4、5月4日,王凤雅因病去世。

这是一种什么病?

孩子治好的希望大不大?

根据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王凤雅罹患的是双侧眼球内母细胞瘤,即视网膜母细胞瘤。

这是一种因为基因缺陷导致的先天性肿瘤疾病,多数患儿发现病情在5岁以下。约40%的病人属遗传,60%是非遗传,少数是染色体畸变。

视网膜母细胞瘤最主要也是最显著的病症就是瞳孔的不正常外观,表现为白瞳,俗称“猫眼症”。

在当今世界中,视网膜母细胞瘤是治愈率最高的癌症之一,95-98%的患病儿童能够康复,并且超过90%的患者能存活至成年以后。(American Cancer Society. Chapter 85. Neoplasms of the Eye. Cancer Medicine. Hamilton, Ontario: BC Decker Inc. 2003. ISBN 1550092138.)

目前治疗手段仍以手术切除肿瘤为主,但对局限于网膜内的病变,肿瘤直径不超过10毫米,可保守治疗,用放疗、激光或冷冻等。手术治疗主要有眼球摘除、眼眶内容剜除术,同时联合放射治疗、光凝治疗、冷冻或化学药物治疗。

本病易发生颅内及远处转移,常危及患儿生命,因此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是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的关键。

治疗及时不但可以保留眼球,病眼还能保有部分视力。

依据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介入科主任医师张靖的说法,根据视网膜母细胞瘤的表现和发展过程,一般可分4期:

A、眼内生长期:瞳孔散大、白瞳症或斜视等。B、青光眼期:继发性青光眼,“牛眼”外观,出现眼痛、头痛、恶心、呕吐、眼红等。C、眼外期:颅内或眶内转移。D、全身转移期。

在最初的时候,也就是A期,用激光治疗就可以了。在B、C阶段,采用介入手段还是可以保住眼球。即便是到了中晚期,还可以有超过50%的保眼率。(《早期发现,视网膜母细胞瘤患儿可保眼》·《羊城晚报》2015年04月01日)

到底在哪些平台上筹集资金?

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王凤雅母亲曾在水滴筹、火山小视频等多个平台筹集资金,为女儿治病。在求助信息上,两人称女儿患上眼部肿瘤,并贴出女儿的病情信息和照片,需要筹15万元进行救助。

随后,众多爱心网友伸出援助之手,通过几个募捐平台捐出了几万元。网上贴出的一张照片显示,在3月27日这天,王凤雅父母从捐款中提现23316元。

随着捐款越来越多,网友发现这对父母并未带着孩子进医院检查。部分网友开始质疑两人诈捐,并上门催促赶紧送孩子去医院。

相关网络举报材料写道,“2018年4月6日,在多位爱心人士上门走访,强烈要求必须送医后,万般催促下,雅雅才被其母、其爷爷送到北京儿童医院就诊,在医院眼目细胞瘤专家确诊并肯定孩子还有救后,其母立即在医院撒泼大闹(可以调取监控录像),随后将孩子强行抱走消失。”

上海大树公益服务支持中心官方微博4月14日发表的《关于王凤雅救助情况说明》一文中称,当地政府部门接到举报和报警之后,政府工作人员陪同家属在4月11日将孩子再次带到郑州肿瘤医院和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求医,但因无法得到是否能治愈的确切信息,王凤雅并未住院

此后,王凤雅一直在当地卫生所接受治疗,病情迅速恶化。5月4日,在确诊8个月后,不到3岁的王凤雅离开了人世。

募捐到多少钱?

什么时候开始募捐?

都用在治疗上了吗?

有媒体报道,雅雅自2017年农历10月患病后,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募捐,募捐金额共计3.8万余元。但也有说法称,杨美芹通过网络筹集了大约15万元的善款。这位公益组织负责人表示,公众只能零碎地看到某一个平台上的筹款数额,对于善款总额只能估算,但钱是杨美芹筹的,并不是公益组织帮忙筹的,到底筹了多少钱,只有杨美芹等家属知道。公益机构也没有给孩子发起募款,募款还是她家里人发的,并且现在也联系不上。

5月2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女童雅雅的爷爷,了解到一些与网传内容不同的信息。

雅雅爷爷称,雅雅发病是在2017年农历10月份,与网络所说的去年9月发病并不相符。

雅雅确诊后,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募捐,募捐金额共计3.8万余元,而非网传的“15万元”。

此前,水滴筹工作人员曾告诉红星新闻,雅雅母亲杨某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起有效筹款2次,筹集到3万余元。

▲页面显示,在水滴筹平台上,爱心人士为雅雅筹款23316元。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王凤雅的母亲在火山小视频上发布的求助信息。

雅雅爷爷称筹款都用在为雅雅治病上,同时据此前报道,4月23日河南当地官方调查组告诉记者,“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是,筹来的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了。”

不幸的是,雅雅于今年5月4日不治去世,目前善款剩余1000余元,“准备交给政府。”

王凤雅所患的是一种恶性肿瘤,虽然这种恶性肿瘤的治愈率达到了90%以上,但是仍然不是一种能够百分百治愈的疾病。“从冰冷的法律分析层面,可能得出的结论就是,家长不升级医疗和王凤雅的死亡之间,并不一定具有因果关系。”(分析来自知乎网友平骧)

带儿子看病,到底是4月雅雅发病前?

还是12月雅雅的治病关键期?

24日流传的自媒体文章称,2017年12月,雅雅妈妈确实去了北京,但带去治疗的不是雅雅,而是她的哥哥,此次出远门为的是给这个男孩子治疗兔唇。

质疑网友的捐款不是花在了雅雅身上,而是被家属挪用,用以为雅雅哥哥治疗唇腭裂。

针对这点网络质疑,雅雅爷爷称:雅雅一共五姊妹,其中雅雅排行老四,患兔唇的是最小的弟弟飞飞(化名),非网传的“哥哥”

而飞飞接受唇腭裂手术的时间是在去年4月,非网传的去年12月。且手术由家属通过申请嫣然天使基金,在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进行,相关费用由嫣然天使基金项目和医院方支付。

“这是在孙女生病之前,时间都对不上,根本不可能挪用网友捐款。”

5月24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该院一工作人员查询相关资料后告知记者,飞飞家属的确申请了嫣然天使基金,去年4月26日,飞飞在该院进行了免费手术,去年5月即出院。

“术前检查和手术都是全部免费的,家属只需要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该工作人员进一步向记者介绍。家属承担的费用,是雅雅的善款吗?这些问题,我们暂时无法求证。

有没有挪用和诈捐,余款会不会上交?

关于雅雅的治疗,爷爷说道:“我们跑了各个医院,都说治不好(雅雅),不得不做保守治疗。如果有治疗方案能治好,我们不去治,我们是傻了是不是?”

对于网络流传的“诈捐”和“挪用”说法,电话中,雅雅爷爷显得非常生气,“我现在已经崩溃了,全家都崩溃了!”

“我们没有诈捐,没有挪用,我们一定会讨回公道的。”雅雅爷爷说。他还说,雅雅在今年5月4日不治去世后,所筹集的善款还余下1000余元,家属准备交给当地政府处理。

水滴筹回应

今日凌晨,水滴筹CEO沈鹏在微博发声明。披露“水滴筹”平台公开可追溯的信息系统数据显示,王某雅家属履行相关网上填报程序后,先后于2017年11月3日至29日、2018年3月15日至27日通过“水滴筹”平台发起两次个人求助,共有2249人次伸出援助之手,实际筹得款项35689元

是否构成诈骗罪、遗弃罪?警方这样回应!

南方都市报记者5月24日下午从太康县公安局方面获悉,经调查,此事不构成诈骗,目前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正在极力劝说王凤雅的家属退还剩余捐款,“社会筹款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的确认,谁确认谁监督。”目前,乡、村两级干部和公安民警都在做家属的工作。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向南都记者表示,网友们质疑王凤雅的父母构成诈骗罪及遗弃罪的说法太牵强。

“诈骗罪要求募捐者非法占有捐款。但现在来看,首先,募捐者对被救助者确实进行了医疗;其次,证实募捐者非法占有善款的证据基本不足。”周浩称,至于遗弃罪,要求募捐者对于患病的人拒不抚养,即便募捐者只是带着被救助人到卫生诊所输盐水,也不能说他们未履行拒不抚养的法定义务。

公益组织指责雅雅母亲挪用善款,雅雅家人否认;官方调查组称:善款“大部分用于孩子治疗”,但家人拒绝退还剩余善款。善款到底如何被使用?是不是用在了给儿子治病上?目前还没有结论。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认为,如果雅雅的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则涉嫌遗弃罪。遗弃罪是有抚养义务和能力,但是对被抚养人拒不抚养。这其中就包括在被抚养人患病的时候不给予有效的治疗,这也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如果按照警方的说法,家属拒绝退还尚未花完的善款,应该怎么处理?岳屾山说,恐怕确实没有什么强制手段。目前对于公募的善款,如果没使用完,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给相应的或类似的项目使用。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私人募款,确实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原标题:扑朔迷离的“王凤雅之死”,这些问题亟待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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