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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龙等人违规进入苍山景区罚款17500元  本人回应:服从处罚决定
2022-07-07 10:08:34 来源:上游新闻

5月12日上午8时,“老兵回家”项目发起人孙春龙一行13人绕过云南漾濞县平坡镇平坡村上坝田值守检查点,擅自进入苍山寻找二战飞机残骸后失联。5月15日,失联人员全部找到无人员伤亡,并安全下山。5月20日孙春龙发布道歉视频称“违反保护区规定我负全部责任”。7月7日,孙春龙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苍山洱海管理局)下发了处罚决定书,他被罚款3000元。“本人服从处罚决定。”

苍山洱海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书。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记者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苍山洱海管理局立案调查发现,孙春龙先后组织了含当事人在内的李某、茶某某等24人,以“前往驼峰航线寻找中航60号飞机”为由,未经批准进入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2022年5月15日8时50分,搜寻人员在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发现孙春龙与茶某某、瞿某某等7人,经劝导后孙春龙等人配合搜寻人员离开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并由搜寻人员护送至漾濞县城。

苍山洱海管理局的处罚认为:当事人未经批准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已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违法行为。

孙春龙接受罚款。  图片来源:网络

苍山洱海管理局认为,鉴于当事人孙春龙系该次活动的组织、策划人员,在整个活动中起主导作用,但在本机关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较好。故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擅自移动、毁坏界标、标识,未经批准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或者经批准在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苍山保护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责令改正,并根据不同情节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罚款人民币3000元。

孙春龙已缴纳了罚金。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孙春龙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违规进入苍山寻找飞机的处罚结果出来了,我是主导者,被罚3000元,其他人分别被罚2000元或1000元,总计被罚17500元。我负全部责任,他们只是听从我的安排,罚款我全部认。”他表示,寻找历史真相的脚步永不停息!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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