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
5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狩猎罪
在合江县福宝镇公开审判
一场充满罪恶的交易浮出水面
2019年7月17日,肖某在福宝镇场上经营的酒店需做点“野味”来吸引顾客,于是向王某、何某二人求助,三人经过商量后决定去捕捉岩蛙。
于是王某、何某叫来好友邓某、李某,四人约定当日晚上7时许在肖某门市上集合,分成两组采用头灯夜间照明的方法在福宝镇骑龙村小溪沟里捕捉岩蛙。当晚,四人共捕获岩蛙170余只,在肖某的酒店交易时,被合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抓获现场
(作案工具)
经鉴定,四人狩猎的岩蛙均为合江棘蛙,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据了解,这是四人第二次捕捉岩蛙,第一次捕捉的50余只岩蛙已被肖某做成菜肴出售给顾客食用。
(嫌疑人指认现场)
7月24日
民警在野外将170余只岩蛙进行放生
犯罪嫌疑人王某、邓某、李某、何某、肖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五名犯罪嫌疑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已被合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野生动物的生存及发展对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有着重大的作用。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对野生动物自身的生存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对维护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希望通过该案例以警醒大家,树立意识,改变习惯,知法守法,爱护动物,保护环境,人人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志愿者。
(来源:合江县森林公安)
上游号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上游号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新闻。
联系邮箱:syh@cqc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