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 喝酒拌嘴心情差,踢车发泄被处罚

8月7日早上,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值班室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车停在路边被踢坏。

家住回兴辖区的小蒲,于8月6日下午将车停在小区附近的路边,待第二天早上去开车时,发现自己白色车子的右后车门凹进去,被踢了一个凼凼,自己的车是刚买不久,自己平时就非常爱惜,看到自己的爱车被损坏,小蒲非常心痛,一问维修店,大概要1200元左右,想到对方太可恶了,一定要找到对方,让其给自己一个说法。于是就报警求助。

民警到达现场,通过调查取证,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通过调查,嫌疑人范某某对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范某某称,自己与女朋友一起在外与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就多喝了一些酒,自己女朋友把自己扶回来。但是在路途中,由于小事与女朋友吵了几句,自己心情很差,感觉郁闷,看什么都不满意,就用脚对着路边几辆车猛踢以发泄,然后还用手锤打另两辆车的引擎盖,在此过程中,女朋友劝不住自己,但最后还是女朋友将自己拉回到酒店休息,后来就被派出所找到。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范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行政处罚。

北叔提醒

朋友聚会,喝酒适度,千万不要贪杯;醉酒不是违法犯罪免责的借口,寻衅滋事是会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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