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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机场净空范围公布
06-10 11:15:35 来源:渝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杨青)近日,记者获悉,渝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对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为跑道两侧各10公里、两端各20公里的围合区域,涉及渝北区、江北区、渝中区、南岸区、北碚区等5个行政区。渝北管辖区域涉及龙山、龙溪、龙塔、双龙湖、宝圣湖、双凤桥、两路、回兴、仙桃、王家等10个街道全部区域,玉峰山、木耳、古路等3个镇全部区域,悦来街道合力、嘉悦、阳光、嘉陵路、新春等5个社区,龙兴镇支援、壁山、天堡、白桥、普福、龙骏、龙羽等7个村居,兴隆镇徐堡、龙寨、广佛、新寨、黄葛、杜家、牛皇、天堡寨、兴隆、小五、南天门、发扬等12个村居,统景镇骆塘、兴发、前锋、温泉、滨河、裕华、河坝、中和等8个村居,石船镇石壁、关兴、天坪、河水、战旗、金桥、凉水等7个村居,大湾镇高兴、杉木、空塘等3个村居。

根据《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2018年11月30日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37条,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视线的灯光、激光、标志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航模和其他升空物体;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焰火;在机场围界外五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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