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品(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各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服务),推动商品(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各经营者如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各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电话:
凤 山:77728718 芙 蓉:85612315
江 口:77741021 白 马:77761577
平 桥:77781095 仙女山:77794436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