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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区:一起来看普法短视频《“键盘侠”不是“侠”》
2024-04-25 15:54:06 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近日

梁平法院福禄法庭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原告邓某某在某平台有360多万粉丝,以直播为业,2022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方某某在邓某某开启直播时频繁发布侮辱、谩骂评论,并引导其他观众对邓某某进行谩骂,甚至还在自己的平台账号发布了针对邓某某家人的侮辱性视频。方某某的行为造成了邓某某失眠、焦虑抑郁等后果,长期以往,邓某某忍无可忍,将方某某诉至梁平法院。

 法院判决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诋毁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方某某在公共网络空间发布侮辱、诋毁、污蔑邓某某的言论,该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梁平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立即使用平台账号公开发布向原告的道歉视频;立即向原告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言论自由有边界,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受到法律约束,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一定要谨言慎行,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切勿图一时之快、赌一时之气。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诽谤等毁坏他人名誉的不实言论,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法律法规,将付出法律代价。

 原标题:普法短视频丨“键盘侠”不是“侠”

 

编辑:秦雨    责编:张小驹    审核: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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