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人注意啦!
近日
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公安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林业局联合发文
发布长寿区长江流域
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看看都涉及
哪些河道?
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
长江长寿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
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全区其他重点水域(湖泊、水库、堰塘除外),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禁止类型
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全区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因特定资源的利用、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小编提醒
如有非法捕鱼行为
相关部门将按规定
予以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
将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持续推进
“十年禁渔”落实落地
坚决打赢长江禁捕
攻坚战、持久战
高质量、高标准交出
长寿长江禁渔令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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