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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牛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吗?历代王朝普遍禁止私自宰杀耕牛,在有些朝代杀牛就暗示“造反”
01-09 12:20:20 来源:季我努沙龙

牛作为一种重要的耕畜,历代中原王朝对其都着重保护,私自宰杀耕牛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很多时候要受到重罚。比如《元史》就有“诸私宰牛马者,杖一百七,征钞二十五两,付告人充赏。两邻知而不首者,笞二十七。本管头目失觉察者,笞五十七。有见杀不告,因胁取钱物者,杖七十七。若老病不任用者,从有司辨验,方许宰杀。已病死者,申验开剥其筋角,即付官,皮肉若不自用,须投税货卖。违者同匿税法。有司禁治不严者,纠之。”

耕牛

这段文字就是严禁民间私自宰杀耕牛(以及马),而且,不管是私自宰杀、知情不报,还是以此威胁,或者是官方察举不及时,都会受到惩罚。即使是不能用于耕作的老牛、病牛,也要官方许可后才能宰杀。已死的牛,牛筋、牛角要交官,皮肉如不自用,纳税后方可出卖。

其实,历代王朝的法令在对待耕牛的问题上,基本态度是一致的,只是严酷程度或有差别。除了元代,明代也禁止宰杀耕牛。

牛角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为何禁止宰杀耕牛。一般认为牛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所以禁止民间私杀耕牛是出于鼓励农业生产的考虑,这一点是有道理的。

此外,注意上面所引《元史》中“已病死者,申验开剥其筋角,即付官”这一句话。禁止私自宰杀耕牛,其实也是出于对牛筋等副产品的控制,因为这些是制作铠甲等军用品的重要原材料。当然,并不是说民间私自宰杀一头耕牛就是要进行军备,但是这具有一定象征意义的。

如今研究《水浒传》的部分学者也认为“杀牛”和“造反”之间有一定的象征性联系,施耐庵可能以“杀牛”、“吃牛肉”隐喻造反。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凡事比不能一概而论,明代虽然禁止民间私自宰杀耕牛,但这是一种法令,没有上升到礼法的高度(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普通法令是因时、因地的治理策略,礼法却是不可随便改易的常经)。所以在北方草原等部分地区,宰杀耕牛并不会被治罪。而有些杀牛案也能够被从权处置。

参考文献:

宋濂:《元史》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

张廷玉:《明史》

作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胡一舟

编辑: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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