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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10-11 08:36:57 来源:上游新闻

10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为规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切实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早在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监管机制及制度逐步完善。

但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任务仍处于攻坚阶段。为规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切实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这套《管理办法》。

上游新闻记者看到,《管理办法》主要从三方面规范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

二是规定基本义务。包括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并要求各从业机构妥善保存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所产生的信息、数据和资料,确保能够完整重现每笔交易,确保相关工作可追溯,以便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等。

三是确立监管职责《管理办法》规定从业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处罚。从业机构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吴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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