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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在禁渔期开心捕鱼 见到民警笑不出来了
03-05 16:21:47 来源:上游新闻

眼下已进入禁渔期,江津两名男子偏偏选择这时在江边用电捕鱼。看着被捕获的鱼越来越多,两人十分高兴,却不知这一幕早被周围的群众看在眼里。面对接报后火速赶到的民警,两人笑不出来了……

“孤岛”捕鱼被抓 撒谎当场“打脸”

“近期,江津区通往中坝岛的道路被江水淹没了,有人在‘孤岛’上捕鱼,被群众发现,随后向我们举报。”江津区公安局油溪派出所民警对上游新闻热线966966 / 上游新闻APP记者介绍说,他们赶到江边时,很清晰的看见长江的中坝岛上有两名男子正在电捕鱼,其中一人背着背篓站在江水里,另外一人提着口袋站在边上。

“由于路淹了,我们就找来小船划船上岛。”民警表示,当时他们的这一举动引起了两名男子的警觉,于是二人便快速走向中坝岛里面的草丛。

民警上岛后,在岛中间找到了两名男子,只见二人穿着水裤空着手,背上的背篓和手中的口袋都不见了。“我们询问他们,两个人就再三狡辩称只是到岛上去玩。于是我们沿着两人行走的方向四处搜查,很快就在几十米远的草丛中发现了背篓,里面装着电捕鱼的工具。随后,我们又在江边不远的一个水坑里,找到了大量被捕获的鱼。”民警说,他们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大量的证据,二人对自己涉嫌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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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现场找到大量被隐藏起来的鲤鱼。

经查,两名男子非法捕捞鲤鱼30条,共计56.98千克,其中,最大的一条达6千克,这些鲤鱼大多都处于产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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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在指认自己非法捕获的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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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捕鱼的工具。

禁渔期内捕鱼情节严重将获刑

“每年的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长江禁渔期,有人心存侥幸想‘顶风作案’,比如被抓的这两名男子,便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结果被抓现行。”民警表示,为了在禁渔期保护江里的鱼,连日来,江津区公安局开展了多次突击行动。

警方提醒:非法捕捞危害巨大,一方面,禁渔期也正是各类鱼产卵的季节,通过电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捕捞,会对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破坏。另一方面,非法捕捞还会造成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死亡,严重的会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破坏长江水域生态平衡。《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市民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非法捕鱼。

上游新闻记者 范圣卿 受访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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