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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能不能享受租金抵扣个税的关键
01-09 11:16:43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这段时间,相信所有人和我一样,都被一个事情所困扰,那就是——去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要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了。在单位财务各种花式催我们进行申报内容填写的同时,住房租金抵扣这类个税减免的福利到底能不能真正落实到租房者身上,成为网上人人热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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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最先被这个热度所波及到的,是最爱跟我们“共享知识”的办公室某哥——他表哥想让他做一份虚假的租房合同,来抵扣自己的个税。

不过我在重庆的朋友圈,对这个话题显得有些过于风平浪静,于是我随机挑选出了本地和外地各10位朋友进行抽样采访。

在重庆的童鞋,不管身份是房东还是租客,都显得特别佛系,对这个话题漠不关心。套用H小姐的话来说,大多数散租房源,月租也就千把块钱,撑死可以抵扣几十块钱,谁有闲工夫去倒腾。

为了避免自己的社交圈层覆盖面不够广,我还翻了重庆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些本土论坛,相关话题的讨论热度也并不激烈。

相对而言,房租较高,且租房现象十分普遍的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故事更多一些。

根据远在这些城市打拼的朋友回传的信息有:

部分散租房源的个人房东透露口风,表示只要自己的房源被填报到个税房租抵扣信息中的话,就不得不选择对租户涨价;

有合租者为了补全租房合同上承租人的名字(此前为了方便,只写了一个承租人的信息,但根据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只有签订租赁租房合同的承租人可以扣除),而被黑心中介要求加收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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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提不同城市对这个话题关注度的不同,我又找到从事财务工作十余年的Y先生请教,有没有什么好方法可以让租客享受到住房租金抵扣这类个税减免的福利。

Y先生的回答,首先给我来了一个灵魂的暴击——

你的月收入上万了么?没有上万,你关心这个话题其实没有什么意义。

根据Y先生讲解,目前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六方面:

一是子女教育——每个孩子从年满3岁之后的学前教育到读完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简单理解为从入读幼儿园到博士毕业),每个月可以抵扣父母任意一方1000元(也可双方各抵扣500元)。

二是继续教育——自己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的再教育期间,每个月可以定额抵扣400元(持续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若取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相关证书,当年可抵扣3600元。

三是大病医疗——自己、配偶或孩子生病后,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积超过15000元后,可据实扣除(限额80000元)。

四是房贷利息——自己或配偶在中国境内的首套首贷住房贷款,每个月可抵扣1000元(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是住房租金——需要自己和配偶在自己的主要工作城市名下没有房产,每个月根据具体城市的划分,可抵扣800~1500元(重庆是直辖市,所以按1500元档次进行计算)。但夫妻双方若同在一个城市的话,只能抵扣其中一人。

六是赡养老人——赡养年满60以上的父母(还包含无子女在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独生子女每个月共计可抵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个月共计可抵扣不超过1000元。

Y先生表示,且不论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门槛高不高,在扣除5000元的起征点和三险一金之后,自己月收入超出的部分还足够多,才可以支撑自己享受上述几项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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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先生以小明为例,给我算了一笔账(不要问我小明是谁):

假设小明的月收入是11500元,他与前妻共同抚养一个孩子,自己还在接受继续教育,靠租房过日子,赡养着家里老人(大病医疗的条件门槛比较高,相信也没人愿意遇上,而房贷和租金我选择了抵扣金额高的一项)。

个税应纳金额=税前收入-三险一金-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上面这个公式——

2019年1月1日前,小明被征收的个税为:(11500-5000)×10%-210=440元

2019年1月1日后,小明被征收的个税为:(11500-5000-500-400-1500-2000)×10%×3%=6.3元。

一下子每个月就“赚了”400多块呢!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但,Y先生敲黑板划重点的地方在于——前提是你的月收入要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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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我再三承诺不具名之后,在某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B小姐表示,房东不用过于敏感,其实房屋出租所纳税金没有网传的年租金12%~20%那么高,算上各种综合征收率后计征大约为5%。

此外,她表示,包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在内,这些政策的落实,都是一个规范和完善税收的信号。就目前来看,暂时只是规划一个大的框架,方便未来往里面填充细则。

目前重庆主城月收入主流水平普遍在3000~6000元这个档次。哪怕是按照每个月6000元的收入计算,抵扣掉个税免征额、三险一金以及交通和通讯等基本减除费用之后,基本上也没有多余的部分需要征税了。

所以对于这部分主流收入群体来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对自身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不过对于月收入高于6000元的人群来说,积极主动填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确实是可享受到一定福利。

至于对散租房源的个人房东而言,过去出租房源而不纳税,本来就是一个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而未来,这部分的税收肯定是要健全和完善起来的,所以大家不妨以积极、正向的心态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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