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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04-22 17:42:19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4月22日,市财政局、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了对减税降费作出新的决策部署,决定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一、2021年减税降费的政策分为三类情况

第一类,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3个方面:

一、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力度。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三、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第二类,延续实施2020年出台的应对新冠疫情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涉及2个方面:

一、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对疫情防控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两项政策延续实施至今年年底。

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三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1年底。

第三类:对以往年度出台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执行期限,主要涉及3个方面:

一、鼓励创新的政策,包括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动漫产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

二、支持金融稳定发展的政策,包括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准备金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集团内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等。

三、改善民生的政策,包括公租房相关税收优惠,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异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等。

二、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特点

一、总体上保持政策稳定延续。今年的减税政策充分保证了制度性减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出现宏观调控的大起大落对市场稳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冲击,回应了市场对减税降费的预期。

二、阶段性政策有序退出。对2020年出台的应对疫情的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把握好时效度,分类调整、有序退出。比如扩大捐赠物资免税进口范围等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进的相关设备,企业所得税一次性税前扣除、增值税增量留底税额按月全额退还等税收优惠;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公益捐赠据实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至今年3月底。

三、进一步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是多年来减税降费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新的“政策红包”的主要受益对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表明国家对市场中小微主体的持续关注与扶持。

四、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等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政策导向性很精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发布会 详细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姚朝智

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培育市场、维护稳定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小微企业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今年国家又出台了新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体系,主要涉及“八税两费”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经3次调整,由税法规定的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月销售额15万元。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延续至今年年底。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经8次调整,至2022年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即今年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举例说明

假设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也符合小微企业条件,2021年不含税的销售收入为4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10万元。

那么,该公司在申报增值税时,因可以继续享受1%征收率的优惠政策,该公司应缴纳增值税为4.5万元,比按3%征收率少缴9万元增值税。

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若按原规定实际税负的5%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按新规定实际税负的2.5%计算,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10万元,仍按实际税负为10%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万元,该公司2021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5万元,比按原政策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减少了2.5万元。

由此可见,在不考虑“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情况下,该企业因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就可以少缴税款11.5万元,这对一家小微企业来说相当可观。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促进科技创新,今年研发费用扣除政策有何变化?

通过减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50%,2018年提高到75%,这项政策有利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降低企业的研发风险,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重庆市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从2015年的391户增加到2019年的4151户,年均增长80.5%;加计扣除金额也从29.77亿元增加到160.60亿元,年均增长52.4%。其中,2019年度全市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中,制造业企业有2681户,加计扣除额为124.6亿元,分别占享受户数和扣除总额的64.5%、77.6%,这表明制造业企业是研发创新的主力。

按规定,这项政策已于去年底执行到期,但国家已决定将此项政策延续执行到2023年底,并从今年1月1日起,还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以制造业创新引领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还改变了享受方式。由过去在次年年度汇算时申报享受,改为当年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时自行申报享受,这将有效缓解研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举例说明

假定B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法定税率为25%,2021年上半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公司实际发生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400万元。

若按照原政策规定,该企业只能在明年5月31日之前年度汇算清缴时,按75%的加计扣除比例,即按400万元的1.75倍,可扣除研发费用700万元,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由于B公司是制造业企业,按照新政策规定,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了100%,那么该企业可以选择在今年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时,按400万元的2倍申报扣除研发费用800万元,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变为0万元,当年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直接为该企业节省了企业所得税25万元,且不必等到明年汇算时才享受,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

重庆正打造西部金融中心,国家延续很多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

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212.8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8.9%;入库税收324.52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12.5%,金融业已成为重庆市重点产业和重点税源。

今年,国家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延续,持续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主要有四类政策:

一、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符合条件的邮政储蓄银行县域支行,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对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四、对银行、保险公司、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证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风险保障基金或提取的准备金允许税前据实扣除。

延续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保障民生方面将继续发力

2020年,全市落实改善民生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收214.67亿元。今年,国家决定对涉及保障民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长执行期限,持续兜牢兜实民生底线,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一、在住房保障方面,至2023年底,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在农村饮水工程方面,至2023年底,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三、在医疗服务方面,至2023年底,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医疗服务指导价格提供符合条件的各项服务,继续免征增值税。

四、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至2025年底,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相关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不错

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国家从2001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出台了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扶持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是重要扶持政策之一。已实施的两轮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涵养税源等重要作用,成为含金量十足的“减税大礼包”。20年来,全市累计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的企业达5.8万户(次),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325.35亿元。

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明确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30年底,并且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进一步降低,这将惠及更多市场主体,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在推动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格局中发挥更重要作用。第三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进一步扩大政策受惠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重庆地区新增了19项鼓励类产业,更多的产业纳入鼓励类范围,也将有更多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二、降低了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由70%降至60%,也会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此项政策。

三、进一步简化了享受方式,纳税人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办理手续更简化,政策享受更便利。

税务部门将采取措施 确保这政策落地生效

近年来,重庆市税务部门逐渐建立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应享尽享。

一、精准宣传。在新政出台、政策落地等关键时间节点,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云平台大数据、税企沟通平台等渠道,设置税费优惠政策提示标签,实现系统自动甄别并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做到宣传辅导全覆盖,确保纳税人知政策、懂政策、会操作。

二、直达快享。升级“点即报”、“一表集成”等快捷纳税申报工具,减少纳税人填报的工作量,让纳税人享受政策更便捷。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纳税人无须提交材料、无须申请、无须备案,自行申报即可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扩大“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范围,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

三、跟踪提醒。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应对政策落实疑点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四、效应分析。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全面准确核算政策落实情况,打造减税降费的“铁账本”,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和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苏杭 蔡恒

原标题:@重庆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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