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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五中法院通告:1月31日和2月1日的诉讼执行活动全部改期
01-28 13:08:13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今(28)日上午,重庆市五中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1日的开庭、庭询、听证以及约见执行当事人等诉讼执行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办理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请你留意来电及短信。

《通告》中称,疫情防控期间,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重庆五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疫情防控期间,如你遇到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你首选“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确需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建议你通过依托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的“易诉”平台,或者依托于微信平台的“重庆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务。

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2020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星期日),重庆五中院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1日的开庭、庭询、听证以及约见执行当事人等诉讼执行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办理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请留意来电及短信。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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