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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了 取消推荐自荐 实行提名制
01-05 08:06:45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4日,记者从重庆市科技局了解到,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取消推荐、自荐 实行提名制

《方案》写明,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取消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奖励申报制度,建立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规范和简化提名程序,不再受理自荐。提名者承担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提名专家、提名机构和部门的资格管理、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大奖授奖总数每年不超过150项

重庆市政府设立重庆市科学技术奖一项,包括科技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和企业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围绕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技术发明奖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技进步奖围绕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分类制定完善以科技创新质量和贡献价值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

其中,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说明被提名者的贡献程度及奖项、等级建议。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三大奖授奖总数每年不超过150项。改变现行各专业领域奖励指标与受理项目数量挂钩的做法,根据全市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分别限定三大奖一、二、三等奖的授奖数量。

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

在奖励对象上,《方案》将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同时调整每项获奖成果的授奖人数和单位数。分类确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实践检验年限要求,杜绝中间成果评奖,同一成果不得重复报奖。

网络评审专家、学科(专业)组评审专家、综合评审委员会专家等履行对候选成果项目(或个人)的科技评审职责,对评审结果负责,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独立评审作用。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奖励评审规则、标准和程序,履行对评审活动的组织、服务和监督职能。

严重违规者 将取消参与评奖资格

为增加透明度,评选将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和指标数量,对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候选人)及其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监督。建立科技奖励工作后评估制度,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年度奖励工作进行评估。

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的专家,取消评委资格。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重庆市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罗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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