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贬职” 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帮她讨回公道
12-05 21:02:02 来源:华龙网

华龙网消息,眼看4万元劳动仲裁胜诉赔款就要到手,刘媛(化名)总算长出了一口气。“过程固然艰辛,但结果很令我满意。感谢潼南区总工会切实维护了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感谢周律师。”她说。

被刘媛称谢的“周律师”名叫周义洪,是潼南区总工会指派给刘媛提供法律援助,来自重庆法洋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事实上,自市总工会2016年铺开“千名律师进企业,服务职工在基层”专项工作以来,像周义洪这样,于全市范围统一招募的首批律师志愿者还有389名。

一年多来,他们共联系进驻企业3097家、覆盖职工457883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实现“应援尽援”,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总工会秉承“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推进职工维权工作的缩影。

人事部副经理成了仓管 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帮她讨回公道

2010年6月,刘媛来到潼南区某公司上班,从事文员工作。2014年7月4日,她被分配到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任职,担任行政人事部副经理,事业发展正驶上快车道。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于2015年7月再次签订了劳动合同。“我的岗位是人事部副经理,薪酬为5500元。但用人单位在2016年8月却单方面以严重违纪违规为由,把我调动到仓库管理员岗位。”刘媛说。

“贬职”来得毫无征兆,刘媛有点懵。

为此,她向公司寄发了《关于<调动通知>》的回函》,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作岗位及薪酬。用人单位虽以邮件方式予以了回复,但仍坚持这一单方面决定,并强行要求交接工作。这样一来,刘媛的薪资待遇也由主管级降为了员工级。

“证明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大幅度降低劳动报酬。”周义洪在了解详细案情后发现,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正是自己帮助刘媛讨回公道的举证重点。

征求刘媛的意见后,周义洪两次向用人单位去了函,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遂拟定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于2016年9月8日在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下称“区仲裁委”)立案。

区仲裁委审理后裁决: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7115元,年休工资3518元以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4000余元,合计4万余元。用人单位对此裁决不服,向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此,在潼南区总工会指派下,周义洪再次决定对刘媛提供法律援助,该案于2017年3月6日在潼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普法宣传送进火车车厢 我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4730个

市总工会不仅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还用创新的方式来引导宣传。

近年来,一支由劳动法律专家组成的讲师团队伍,深入企业和职工当中,宣传讲解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引导职工依法科学地维护自身权益。讲师们足迹踏遍全市所有区县,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较好地普及了日常法律知识,受到广大职工的热烈追捧。

2016年春节期间,市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护中心与成都铁路局重庆客运段合作,将普法宣传送进了火车车厢,开展了普法小讲堂、律师咨询等普法活动。

据介绍,结合每年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外出这一特点,市总工会从2014年起,连续4年在全市开展了“春风送法律•平安万里行”大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而到了2017年9月,市总工会更与市教委实现联合,组织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共计15支队伍,60名师生深入北碚区等14个区县和大型国有企业开展了“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除了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以外,还引入了心理咨询、子女教育咨询、医疗义诊等服务内容,深受农民工朋友的喜爱。

实践中一手抓引导宣传,一手抓争议调解,是重庆推进职工维权工作中“源头”思维的另一处重要体现。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已累计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4730个,其中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180个,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81.7%,调解案件3.5万余件。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条防线”的劳动争议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涌现出永川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的一批创新实例。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作用,引起了非公企业的关注,台资企业重庆富士康科技集团、外商独资企业SK海力士半导体(重庆)有限公司等先后主动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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