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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科技类或产业需要的人文类专业 不再举办普通及成人高职专业
09-27 19:31:56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今(27)日,重庆市教委发布《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减少和淘汰市场需求度不高的专业,用3至5年时间逐步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等门类专业与理工农医等门类专业的在校生比例调整到4:6。建成国内一流专业30个,市级骨干专业150个、特色专业点260个,特色专业群70个,涌现一批国际排名靠前的专业。

新建本科重点发展应用型专业

按照《意见》,要尽快完成全市高校专业发展规划制定。增强人才培养与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的适应性。组织专家对高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高校专业设置的主要依据。

推行高校专业设置分类管理。普通本科院校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交叉复合、空白新兴专业,特别是高新科技类或产业需要的人文类专业,不再举办普通及成人高职专业。

新建本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重点发展应用型、技术型专业。高职(专科)院校重点发展适应行业产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专业。

实施专业调整四大支持计划。实施重点专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跨界融合“新工科”专业,抢占专业建设制高点。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提高理工科专业在校生比例,着力培养跨界融合的杰出创新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实施紧缺专业发展计划,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选择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着力抓好与国家和重庆产业紧密对接的相关专业建设。

实施传统专业改造升级计划,打造一批优势和特色专业,原有专业对应岗位发生变化的专业要向相近专业转换或逐渐淘汰。

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建设创新计划,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国家和地方需要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体系,增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价值引领功能和国际话语权地位。

明年起每年发布专业设置引导

完善高校专业设置指导标准。尽快完善高校专业设置基本标准,从人才需求、师资力量、教育教学、实习实训、设备保障等专业建设基本条件规范高校专业设置,指导高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支持高校参与国际专业认证、探索构建认证专业标准。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专业预警与重点产业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对产业行业人才需求情况、志愿报考情况、就业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从2018年起每年发布一次高校专业设置引导指南,公布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专业目录,设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对列入负面清单的专业实施专业调剂人数控制政策,建立健全高校招生、毕业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

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依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高校要在学校章程的框架下,成立专业设置的学术组织,参照专业设置指导标准完善具体的设置标准,建立充分论证、集体决策的工作制度,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专业,主动对接产业需求、社会建设和治理的需求。

建设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

建设全市高校专业设置公共服务平台与专业管理状态数据平台,定期采集教学、科研、人才、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多维度的专业建设日常数据,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若干国内外可比核心指标进行分专业长期跟踪整理,形成可全面把握专业发展状态的基础数据库,为专业建设和评估提供支撑。

《意见》指出,高校应当建立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或引入专门机构对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质量开展专业评估工作。鼓励对陈旧过时、质量不高、招生就业困难的专业予以撤销或停办。

此外,健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评估、高校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加强对高校专业建设情况的评估与监督。每两年开展一次新设专业建设中期评估,每四年进行一次专业设置综合评估,探索专业评估新方式和方法。

对高校所设专业达到预期目标的,择优遴选支持建设;对所设专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的,减少对学校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所设专业问题多的给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给予“红牌”退出,撤销专业办学资格。

将本科院校学位授权与专业设置和建设结合起来,对专业设置存在严重问题、专业建设评估不合格的高校,经市学位委员会审批,撤销其相关专业学位授权资格,所对应的学科不得申请市级重点学科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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