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卖车险送油卡是违法的,一家保险公司被罚30万
08-11 21:14:52 来源:华龙网

华龙网消息,车主们知道吗?卖车险送油卡属于违法,日前,就有一家保险公司因为这种行为被保监局开罚单,记者获悉,重庆保监局日前开出3张罚单,一家卖车险送油卡,另外两家则存在报假账现象。

某财险公司重庆电商部卖车险送油卡 罚款30万

8月10日,重庆保监局官网公开了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3家产险公司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查处。

“渝保监罚〔2017〕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电子商务营业部于2017年3月在电网(直)销渠道开展车险家用车营销活动,要求重庆辖区内各分(支)公司、营业部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7日执行家用车营销活动方案,活动内容包括承诺向投保人赠送商业车险保费一定比例的国通储油卡。

该财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及部分分支机构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7日营销活动期间,针对电网(直)销渠道家用车,按照此方案向投保客户赠送油卡,承保家用车商业车险合计4605笔,赠送油卡金额合计6460550元。

重庆保监局认为,时任该财险公司重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皮某对上述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该财险公司重庆电子商务部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重庆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皮某警告并罚款9万元。

某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虚假报销 罚款20万

此外,在重庆保监局公开的“渝保监罚〔2017〕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3月22日,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下称甲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虚假报销业务及管理费用共计65笔,涉及金额301837元,主要用于客户维护、业务拓展等方面。

保险监管部门认为,时任甲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总经理郑某对上述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该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重庆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该局决定对郑某警告并罚款4万元。

某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虚假报销 罚款15万

还有一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下称乙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因违法被查处。

在重庆保监局公开的“渝保监罚〔2017〕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乙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虚假报销租车费用共计17笔,涉及金额175328.23元,会计科目:业务及管理费-财产使用费用-车辆使用费-车辆租赁费。

上述报账涉及到的车辆实际均为该公司员工自有车辆,虚假报销的资金由公司三个业务团队实际使用,主要用于车商渠道维护、车险业务市场开拓。

重庆保监局认为,时任乙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总经理刘某某对上述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乙财险公司渝中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重庆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1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该局决定对刘某某警告并罚款2万元。

对于上述3家保险公司因违法行为被处罚,重庆保监局表示,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原标题:你知道吗?卖车险送油卡是违法的,一家保险公司被罚30万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