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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被冤案改写的三段人生
09-11 10:02:15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消息,1998年秋天,在田里割禾的李锦莲被公安带走时,身上只穿着短袖。他以为只是简单的问话,很快就可以回来了。

二十多天后,女儿李春兰从厦门连夜赶回家,见到的是棺木中母亲的遗体。母亲死因不明,尸检报告至今未拿到。当时律师感觉精力不够,便建议,先解决你爸的案子,再追究你妈的事情。

他们没有想到,这个案子花了近二十年才得到公正审判。

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改判李锦莲无罪。7月18日,李锦莲在律师和女儿李春兰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提交了4140万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同时向省监察委提交了两份刑事控告书和一份追责申请书,一是追责办案人员,二是为李锦莲妻子的死讨个说法。按照国家赔偿法,江西高院应在9月18日之前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7月20日,李锦莲父女为陈春香扫墓。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图(除署名外)

以上三件事一日未了,李锦莲内心一日不得安宁。而眼下无家可归更加重他的忧郁。老房子年久失修,已不能住人,出狱三个多月,他和女儿仍四处借住于亲戚朋友家。

他的失眠还是很严重,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并深困于无从释放的怨愤和对家人的愧疚,妻子的命,女儿的青春,都无可挽回。近20年牢狱之灾,在他的身体和精神上烙下了难以褪却的黑色印记。他形容:“人自由了,心还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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