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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官二代赵晋牵出的女厅官,挪用侵吞公款超3亿
04-16 10:03:31 来源:长安街知事

长安街知事消息,四年前的7月28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白玉(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至此,这位由商入仕的女巨贪被“斩落马下”。

近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一篇法律文书,内容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一中院公诉马白玉的起诉书,其中详细列举了马白玉在曾经要职岗位中如何贪污受贿的种种细节。

引起长安街知事注意的是,马白玉贪污受贿的方式也颇为不同,靠的是炒股。只是,此马实为害群之马,让国家损失了巨额财产,却从中饱了自家的私囊。

马白玉

起诉书中显示,2000年5月至2007年1月间,马白玉先后担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市政工程总公司(原天津市政工程局)总经济师等职务,同时担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0年,天津市政工程局进行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后将项目转交到马白玉手下的创业环保公司。面对手里资金不足窘境,马白玉决定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同年10月,马白玉利用自己在市政投资公司的权力,与滨海市政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天津亿富公司。此后的十多个月里,马白玉以维持创业环保公司股价为名,私自动用市政投资公司资金,通过天津亿富公司将1.24亿元国有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炒作创业环保公司股票。

期间,马还分别与两家国有公司达成协议,又将2.4亿元国有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炒作创业环保股票。

此后,马白玉为了掩盖动用3.6亿国有资金炒作股票的事实,由市政投资公司与某证券公司签订了虚假资产管理合同,并以账户间资金划转为手段,冲平市政投资公司对相关公司的3.64亿元的企业账目。

最终,由于股市波动,马白玉的投资以失败告终。她决定以市政投资公司名义收回此前运作为对某证券公司短期投资的保证金退款,并将短期投资损失339651016.47元计入当期损益。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马白玉在工作中超越职权,违法动用国有资金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给国家造成3.15亿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她自己还贪污了炒股资金一千万余元。

长安街知事还注意到,马白玉在贪污的道路上是举家前行的。

除了利用炒股中饱私囊,马白玉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丈夫贾素进及儿子贾非以吃空饷、报销飞机票、住宿费、电话费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其中马白玉本人侵吞公款共计39万元人民币、34万元港币。她的家人则侵吞公款共计约37万元人民币,约34万元港币。

不仅如此,马白玉在收受贿赂方面也是来者不拒。

任职期间,她非法接受了包括人民币、商品房、翡翠、金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304.2万余元。她还非法收受港币118万元、价值港币130万元的股票,以及非法收受美金7.5万元、欧元4.5万元、英镑2.1万元。

马还将儿子和儿媳安排进手下的市政投资公司工作。两人长期吃空饷,领取公司的工资和五险一金,共计33万多元。

长安街知事曾介绍过,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赵晋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于2014年6月被有关部门带走,并牵出了天津城建系统塌方式腐败的一长串名单,马白玉正位列其中。

《检察日报》曾在题为《反腐成绩单何以抢眼?天津市检察机关打造独具特色的职侦一体化办案模式》的文章中提到,天津市纪委于2012年即开始调查马某,2014年5月中央巡视组巡视后,将马某案作为中央巡视组、中央纪委督办案件。

这里的马某,指的正是马白玉。

马的一系列线索移交到天津市检察院后,该院决定以反渎、反贪部门和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渎、反贪部门的干警共22名组成办案组,在侦办案件中,共讯问80多次、形成讯问笔录100余份、调取证言和书证1000余份。

最终,马白玉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个罪名,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如此“害群之马”,得到了其应有的严厉惩罚!

原标题:被官二代赵晋牵出的女厅官,挪用侵吞公款超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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